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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曹诗琴 黄璐灵)5月16日上午,鄂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鄂城区泽林镇楼下村原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吴某某职务犯罪案件。
鄂城区纪委监委按照分层分类警示原则,组织全区40余名社区(经联社、股经社)党组织书记参加,以真实案件现场说纪释法,直击内心,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庭审现场,从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举证质证和被告人陈述等环节,清晰的还原了吴某某是如何在异化权力观的指引下收受贿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集体资金,一步步迈向违法犯罪深渊的过程。
“同为基层党员干部,看到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案例,对自己内心的触动很深,以后在工作中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和廉洁意识。”
“村民利益无小事,村党总支部书记职位虽小,但责任重大,要时刻审视自己的权力观是否异化、党性原则是否弱化。”“零距离”观摩庭审,让参加人员受到强烈的震撼和深刻的警醒。
庭审结束后,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区委巡察办主任肖建成同志“趁热打铁”,对该起案件进行深刻剖析,以案示警、以案为鉴、以案促治,要求全区村(社区)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纪法学习,自觉接受监督,勤奋履职、勇于担当,做严格自律的表率,绝不践踏纪法红线。树牢勤政为民之心,站稳群众立场,做组织和群众信赖的人,共同为现代化美好鄂城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