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杨旸)近日,为进一步推进枣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枣阳市检察院会同枣阳市财政局、枣阳市税务局及枣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开展磋商,就行政机关职责权限分工、残疾人基础数据传递、残保金征收管理现状等进行座谈。
残疾人是需要全社会关心和帮助的特殊困难群体,劳动就业是残疾人的一项基本权利,是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的基础。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安排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残疾人就业比例,未安排或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相应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保障金既是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的政府性基金,更是激励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代偿方式。
2023年4月,枣阳市检察院在开展国有财产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该市部分用人单位未按用工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未按规定缴纳相应就业保障的情况。经调查发现,除残保金缴纳不到位,还存在残疾人就业信息未及时公示以及相关单位信息未互通共享等问题。检察公益诉讼能动履职,督促残保金收缴到位是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有益举措,该院遂依法对负有残疾人就业服务保障职责、残保金征收以及追缴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立案审查并发出磋商函,就前述问题建议各单位全面摸底、加强统计、完善工作等。收到磋商函后,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市财政局主动提出召开一次圆桌会议,厘清职责以解决问题。
“我们虽然掌握全市残疾人底数,但涉及残疾人用工单位需要进一步与税务部门进行对比”“财政拨款单位由财政部门直接代扣是否更为便利”“拒不缴纳的虽然规定由我们财政部门进行警告等处理,但谁来提供应缴主体信息”……
座谈中,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员围绕本案单位此前工作情况、实际困难以及下一步打算进行交流。通过讨论,进一步摸清该市残保金征收使用、残疾人用工情况等基础信息,厘清相关法规新旧适用等问题,形成了以下工作举措:充分认识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的要求,依法履职,营造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良好氛围;通过宣传引导,对财政拨款单位确保将残保金纳入预算,对企业等用人单位确保政策普及全覆盖;明确由市残联提供基础人员资料,市财政局提供财产拨款单位底数信息,由市税务局进行核查征收;会后立即行动,对具体执行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时沟通反馈,尽快追回一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各单位要加强配合,坚持线上线下信息同步更新,主要负责工作人员一季度会面磋商一次,形成长效机制。
残疾人问题是全社会的公共问题,残保金是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物质基础。枣阳市检察院将以此次磋商座谈为基础,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跟进工作进展,共同推进全市残保金征收工作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