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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日前发出通知,5月15日起到6月15日,开展全国托育服务宣传月活动。目前,不少地方在探索家庭托育模式。国家卫健委此前也发布了《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就家庭托育点的规范管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家庭托育作为机构托育的一种补充形式,具有就近便利,方便接送等优势,能够满足多样化的需求。高质量托育对儿童的发展有着积极影响,唯有用心用情培养专业托育人才,加强考核评价、日常监管等,助力家庭托育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才能为家长排忧解难,为孩子“托”起幸福未来。
据悉,截至2022年底,我国每千人口托位数约为2.5个,而在“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到2025年,每千人口托位数将提高到4.5个,这凸显了当前社会婴幼儿托育存在的供需矛盾。面对专业托育机构数量有限、价格较高的现状,家庭托育应当助力托育行业走出发展困境,为大众提供优质的托育服务,让有需要的婴幼儿家庭送得起、用得上,实现“上班带娃两不误”。
培养托育人才。家庭托育行业要向标准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培养专业人才必不可少。家庭托育点可以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托育工作者,让热爱托育、责任心强、有专业资质的人加入到托育事业中来。在培训考核方面,一些地方已经进行了有益探索。譬如,广东省吴川市成立由妇幼保健院牵头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吸纳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骨干组成培训小组,为托育工作者提供婴幼儿保育、心理健康、疾病预防等专业培训。此外,相关单位培训结束后还应组织理论和实操考核,向考核通过者发放托育资格证书。这样既能消除广大家长对照护人员能力和资质的顾虑,也能让托育工作者更有底气和干劲。
实行全面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做好家庭托育点的注册登记工作,并及时将登记信息推送至卫健部门。卫健部门则要前往家庭托育点开展现场勘验,对房屋结构、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材料、家具用具等进行检验,确保托育点规范安全。此外,卫健、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对家庭托育点开展常态化检查指导,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退出和进入机制,对不符合标准的及时取消托育资质,避免广大家长“踩雷”。对于基层托育点来说,乡镇(街道)要依托村(社区)力量,定期开展“地毯式”排查,将所有家庭托育点纳入监管范围,避免出现监管“黑色地带”。
引入多方评价。俗话说:“做的好不好,大家说了算”。对于家庭托育点来说,各地要探索建立多元评价体系,采用日常评价和年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在制订评价指标时,相关部门更应该关注师幼互动等过程性指标,以更好发挥“导”的作用。同时还可以建立多方主体评价制度,邀请婴幼儿家长、第三方机构、卫健和教育等部门专业人员参与评价,给出真实、有效的评价意见,共同促进家庭托育点和托育工作者服务质量提升。
目前家庭托育仍处于起步阶段,发展空间值得我们期待。相信在全社会的不懈努力下,家庭托育会不断完善规范,形成多种模式并存的托育照护体系,早日实现“幼有所育”到“幼有善育”的美好转变。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李文俊(宜都市红花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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