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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陶辉 通讯员胡彦)6月15日,鄂州市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闻发布会召开。鄂州市税务局副局长尹国祥介绍税务部门在为纳税人申报享受税费优惠政策提供便利方面开展的工作。
鄂州市税务局副局长尹国祥介绍相关情况。记者 陶辉 摄
尹国祥说,自2021年7月1日起,对企业申报抵免境外所得税收提供分支机构审计报告等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大幅减少了证明材料报送,促进了诚信纳税和税法遵从,提高了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同时,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税务总局决定自2023年3月1日起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证明等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纳税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纳税人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税务机关不再索要该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并依据纳税人书面承诺办理相关税务事项;纳税人不想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应当提供该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
据介绍,2021年7月至2023年4月,鄂州市税务系统共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税务证明事项42090件(第一批41697件,第二批393件),主要涉及纳税人为了办理“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申报享受减征契税政策。”和“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申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