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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武汉市27所第一批录取的省级示范高中公布录取分数线。(如下图)
依据《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武汉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划线按照已公示的预安排招生计划实行等额划线。具体办法为,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录取总分(第一台阶)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则语数外3科分数之和(第二台阶)高的优先录取;若仍然相同,则按综合素质评定等级(第三台阶)的高低排序;若再相同,则物理化学(合卷)分数(第四台阶)高的优先录取。
例如,上表中华中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录取分数线为:录取总分587,3科之和290,综合素质5A,物理化学111,即表示587分以上或587分且语数外3科之和大于290分,或3科之和等于290分且综合素质为5A以上,或综合素质为5A且物理化学分数不小于111分可录取华中科技大学附属中学。
普通高中各批次录取顺序为:先录取分配生候选考生、武汉外国语学校资格生,再按批次志愿录取。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无故退录,不再参加后面批次的录取。
武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此前曾发布通知提醒,第一批省级示范高中无调整计划,等额划线,实行“不退档,不换录,不补录”。该批次只设一个志愿,一旦录取,市招考办不予退录,考生不得再参加后面批次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进入后面批次志愿录取。
市招考办将在第二批学校录取结束前向社会公布第二批生源不足学校征集志愿信息,达到示范高中录取资格线、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武汉市中招综合管理平台”(https://zkzz.whzkb.cn/stu)填报征集志愿,市招考办根据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按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提前批为民办高中学校。考生在填报时如果在提前批选择市级示范民办高中,则意味着不能再填报第一批、第二批学校志愿,如果选择其他民办高中,则意味着不能再填报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学校志愿。
中招政策明确规定录取工作严格按政策、计划、批次、志愿、中考成绩等录取,不突破一般公办普高录取资格线和民办普高录取资格线。
中考录取采取的是同批次资格线上志愿优先的办法,也就是按志愿、按成绩排序,完成了计划的学校不再招收第二志愿报考了该校的考生。普高类第二批、第三批都有3个志愿,但都不是平行志愿,第一志愿的选择尤其重要。但考生录取总分达到公办普高录取资格线,则可以继续录取到所在区保底高中学校。
为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和职业学校计划完成率,给予考生更多选择机会,今年普高录取结束后,未被普高录取的考生将收到“武汉招考”签名的短信,提醒考生须对其已经填报的“3+2”、五年一贯制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志愿进行网上征集确认。录取时,将先按“3+2”、五年一贯制学校志愿录取,再按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