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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感谢你们,没想到检察院能帮我把钱全部追回来!”近日,在湖北荆门市东宝区检察院,被害人黄某某收到检警联手帮助追回的228万元被骗资金后,激动地说道。
7月9日,东宝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介绍,2022年1月至8月,刘某某骗取黄某某及其妻子的信任,谎称能让其投资某公司项目并确保分红和盈利,陆续骗取黄某某及其妻子228万余元,其中140余万元系黄某某在多家银行的贷款资金。228万元资金到账后,一部分被刘某某用于网络直播打赏和个人开支。
被害人黄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疾病,案发后,面对巨额的还贷压力和疾病困扰,生活一时陷入困境。
案发后,东宝区检察院第一时间介入,承办检察官与公安机关承办人共同研判,一边引导补充侦查,完善案件证据,一边分析资金流向,制定追赃挽损方案,为追赃挽损工作赢得主动权。在强大的证据攻势下,刘某某在到案第二天,主动将未使用的125万元赃款退还,追赃挽损工作也取得了初步成效。
“经过调取相应的银行交易记录,并对刘某某的资金去向进行详细分析,发现刘某某有70余万元用于网络直播打赏。该部分资金若能追回,那么本案的追赃挽损工作则能更进一大步。”承办检察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在查询了相关案例后,发现此前并无成功追回的先例。
“因为刘某系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成年人,该资金能否追缴法律尚无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争议。”追赃挽损之路困难重重,但办案组多次召开检察官联席会,一遍遍分析和研判追赃的可能性,最后一致认为:刘某打赏的钱款具有一定的无偿赠与性质,可依法予以追缴。今年1月,检方会同公安机关远赴厦门直播公司,立足法、理、情,从鼓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角度多次沟通,协商退缴涉案资金,最终直播公司退缴33万余元涉案资金。
上述两部分资金追回后,被害人仍有70余万元的损失没有挽回。对此,承办检察官从两方面着手,持续加强追赃挽损工作:一方面积极宣讲法律政策和退赃的重要性,犯罪嫌疑人表示认罪认罚,并自愿以其持有的一套房产折价赔偿被害人。最终该房屋折抵35万元赔偿款;另一方面,从犯罪嫌疑人家属入手,详细讲解退赃退赔对量刑的影响,促使犯罪嫌疑人家属积极代为退赔35万元,并在开庭前最终取得了被害人谅解。至此228万元的被骗资金被悉数追回。
“侵财类案件,尤其是发生巨额财产损失的案件,群众的最大诉求是挽回损失。追赃挽损对于实现法益保护,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至关重要。”东宝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袁荣勤表示,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中,将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他提醒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理财观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诈骗和非法融资集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