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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张又松、周家云、丁元发)7月28日,湖北省水利厅抢险总队副总队长万中华带队来应城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督导工作,孝感市水利和湖泊局、孝感市水政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等陪同督导。
检查组一行到应城市东西汊湖鲁大村水域,北十港杨畈村等地查看河湖问题现场整改情况。
他们对应城市动作快、力度大,早发现问题,早解决问题的能力给与充分肯定。
听取了应城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情况、河湖长工作推进等情况工作汇报后,检查组要求严格落实《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长江保护法》《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托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跨区域联动机制、跨部门联合机制,开展执法监管。
针对河湖安全违法行为顽疾,检查组要求充分发挥“河湖长+法院院长+检察长+警长”作用,开展执法监管行动,依法查处各种破坏河湖安全的违法行为。对群众反映、巡查发现和其他单位移送的违法事实及行为,要及时反应,迅速出击,从严、从快加以处置。
针对屡禁不止的问题,要下大力、出重拳,从严从重打击“砂霸”“水霸”等黑恶势力,形成执法监管的高压态势,通过强化执法监管,营造依法治水、管水的水生态环境。加大河湖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能,切实保障应城市河湖水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