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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周俊怡) “之前只是听说换购住房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退税,没想到真的实现了,这真是一个意外之喜!”日前,云梦县居民熊豫斌先生在收到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全额退税“大红包”——6000元时难掩激动。据了解,这是该县税务局办理的第一笔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业务。
原来,熊先生在今年2月份销售自有住房,后又购进一套住房。在今年4月办理房屋涉税业务时,云梦县税务局窗口工作人员发现他符合居民换购住房优惠政策的条件,主动向他介绍了退税政策,并全程辅导他办理个人所得税退税手续。
图为税务人员辅导纳税人办理退税手续
据悉,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政策出台以后,云梦县税务局快速响应,通过4512366热线电话、办税服务厅电子大屏、发放宣传资料、走进社区宣讲等方式,多渠道宣传换购住房退税政策,确保居民换购住房税收红利直达快享,激活居民置换住房热情。
“换购住房退税政策的出台,蕴含着政府对提振市场主体的发展信心、释放市场活力的殷殷期待。”云梦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黄斌表示,将进一步提高站位,细化服务,与纳税人同心,与发展同向,不断优化服务水平,为每一位换购住房的人送上“个税红包”,激发居民购房动力,真正做到惠企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