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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垦工作从无人肯管到齐抓共管,被占农田从荒草丛生到冒出新绿、长出庄稼,检察院、法院等部门不遗余力守牢耕地红线的做法值得点赞。”近日,在“回头看”现场,村民代表和益心为公志愿者纷纷竖起了大拇指。
石首市天鹅洲位于荆江北岸,土地肥沃,草木丰茂,建有麋鹿、豚类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8月17日,承办检察官介绍,未被复垦的13.7亩农田位于天鹅洲某村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内。2019年7月,冷某等人租用该农田修建围堰用于洗泥沥砂。2021年9月,冷某等人因涉嫌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堆放在围堰内的河砂一直未被处理,农田处于荒芜状态。
在办理冷某等人非法采矿刑事案件时,石首市检察院在追究冷某等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督促冷某向公证处提存生态修复金15.7万元。但因冷某尚在服刑期间,生态修复并未得到有效执行。
为了推动农田复垦复耕,2022年9月,石首市检察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被占用农田进行复垦。但因多种原因,在诉前整改期限内,农田未能实现复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年12月底,该院向石首市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提起诉讼后,法检“两长”对复垦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就农田复垦的难点、重点、急需解决的问题交换意见。今年2月28日,石首市法检“两长”联合相关单位负责人及当地村组代表,在被占用农田附近召开现场会,就各部门加强协作,依法履职,共同推进农田复垦,确保春种不违农时达成共识、形成合力。
至此,复垦工作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堆放在农田上的河砂被清运,13.7亩农田严格按照复垦方案进行了高质量复垦,农田周围还修建了排涝、灌溉沟渠和用于农业生产的通道,通过了专家、村民代表及有关部门的联合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