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为产业发展护航 新能源、智能制造等蓬勃发展

2018-12-26 08:17:10 来源: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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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年,政策为产业发展护航

本报记者 崔 爽

过去一年,新能源、智能制造等产业蓬勃发展;互联网医院、互联网法院等新兴事物方兴未艾;智能汽车、绿色物流持续推进……

围绕各类产业发展,相关政策规定纷纷出炉,继续为传统产业的智能化转型和新兴产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1 补齐短板 为基础研究“松绑”

1月19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不仅对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做出部署,也为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作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学家、开展高层次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意见》强调,加强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建研发机构和联合实验室,加强面向行业共性问题的应用基础研究。

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司长叶玉江表示,从整个科技创新的链条来看,基础研究依然是短板,体现为重大原创性成果缺乏、顶尖基础研究人才和团队较匮乏、投入总体不足、环境待优化4方面的问题。《意见》提出,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产业化对接融通,促进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创客等各类创新主体协作融通,把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等打造成为融通创新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企业特别是转制科研院所在产学研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推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工程化,吸引国内外资金、技术,提升产业竞争力。

为优化基础研究发展机制和环境,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意见》还提出了多个创新举措。比如完善分类评价机制,调动科学家、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支撑组建人才团队国际化、投入模式多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的新型研发机构,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形成研发、中试、应用各环节贯通的创新体系,激发基础研究的需求和活力。这一系列措施可谓国家为优化基础研究环境发出的“政策大礼包”。

2 加强设计 智能汽车再提速

1月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2020年,中国标准智能汽车的技术创新、产业生态、路网设施、法规标准、产品监管和信息安全体系框架基本形成,智能汽车新车占比将达到50%。

多年来,作为汽车大国,我国传统汽车制造技术一直落后,汽车产业大而不强。进入智能汽车时代,国内许多传统汽车制造企业和百度等互联网企业纷纷投入重金招贤纳才,研发智能汽车技术。在知豆电动汽车总裁鲍文光看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电池、电机、电控及整车体系均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为智能汽车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智能汽车产业在传感器、控制器、执行器以及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的核心技术方面尚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整车智能化水平。

电池是智能汽车的“心脏”,为保心脏强劲有力,2月26日,工信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等7部门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第13条明确规定,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若不进入正规回收通道,其所有人将承担责任。这表现出国家从严从重打击汽车电池非法回收产业链的决心。

此外,《办法》提出支持开展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引导产学研协作,以市场化应用为导向,开展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模式创新。我国正在加快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依托业内骨干企业,积极引导企业与科研院所联手协作,致力破解技术瓶颈,建立支撑体系,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绿色可持续发展。

3 积极引导 新能源产业向好向快

能源需求的不断上涨和环保的日益加强,让清洁能源的推广和应用成为必然趋势。作为全球清洁能源投资第一大国,中国清洁能源的发展方式也需要完善的政策支撑。1月8日,国家发改委等6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促进北方采暖地区燃煤减量替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因地制宜加快推进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推进北方采暖地区居民供热等领域燃煤减量替代,先选择一批城镇、园区、郊县、乡村开展实施示范工程。

地热能清洁环保,与传统的燃煤锅炉供热相比,利用地源热泵供暖,二氧化碳排放量至少可减少50%,也不会排放烟粉尘、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在举国治霾的背景下,其节能需求和潜力无疑十分巨大。《通知》特别提出,在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领域大力推广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鼓励将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整体打包,采取建设—运营—维护一体化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系统运营维护交由专业化的合同能源服务公司。

4月15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鼓励开展商业模式创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鼓励项目所在地开展分散式风电电力市场化交易试点等措施,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认为,我国风电开发起步于西部,大型风电开发企业习惯于通过大规模投资进行集中式开发,单个分散式风电项目的规模小,投资成效相对较低,企业的积极性不高。其次分散式风电项目还在沿用集中式开发的审批要求和流程,导致效率低下,增加了前期成本。《办法》的出台从分散式风电的规划建设、并网管理、商业模式等方面给出了更加细致的指导,内容较之前出台的政策更加丰富,分散式风电迎来“新风口”。

针对此前被行业诟病的审批流程繁琐的问题,此次《办法》明确表示,各地方要简化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流程,建立简便高效规范的核准管理工作机制,鼓励试行项目核准承诺制及建立“一站式”服务体系,降低项目前期成本。

4 绿色智能 物流搭上技术快车

1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加快推动制度创新,解决发展中的新问题,进一步提高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水平。

去年,在技术、政策、市场等多因素的驱动作用下,物流行业发展进入量质齐升阶段。全年快递业务量超过400亿件,连续4年稳居世界第一。与此同时,全球化、智能化、绿色化趋势显著,并成为物流行业迈向“升级版”的关键词。《意见》要求,各地区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在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的同时,加强对新兴服务业态的研究和相关政策储备。

在强化绿色理念,发展绿色生态链方面,《意见》明确提出: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开展供应链绿色流程再造,促进资源集约;制定实施电子商务绿色包装、减量包装标准;开展绿色包装试点示范,培育绿色发展典型企业;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绿色消费活动。

3月27日,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快递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国首个专门针对快递业的法规。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物流行业在近年迎来大爆发。其中技术对物流业的赋能和改造是行业一大亮点,《条例》同样聚焦这一点,提出“国家鼓励和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采用先进技术,促进自动化分拣设备、机械化装卸设备、智能末端服务设施、快递电子运单以及快件信息化管理系统等的推广应用”。

5 优化环境 为创新主体赋能

良好的市场环境是创新创业的沃土,也是弘扬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作用的重要保障。5月18日,科技部和全国工商联印发《关于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出,要培育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引领产业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民营企业,在产业细分领域培育一批“隐形冠军”和高成长性企业。

在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司长张晓原看来,《意见》旨在发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对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通过政策引领、机制创新、项目实施、平台建设、国际合作等加强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充分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

由于民营企业自身的科技创新能力不高,在研究经验、人员结构等方面难以与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匹敌,在竞争参与国家重大研发任务的过程中天然处于劣势。《意见》指出,今后要通过竞争方式,依托行业龙头民营企业布局设立一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和创新平台,对外开放和共享创新资源,发挥行业引领示范作用。

9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简政减税降负措施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再度强调要不折不扣、不拖不延地落实好各项简政减税降负措施,更好地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税收营商环境。此举对于科技型企业,尤其是科技型小微企业,无疑是又一利好,负担轻了,前进的脚步更轻快。

6 不断打磨 智能制造标准更完善

从无人车间、远程控制到智能物流,智能制造已成为全球制造业变革和科技创新的制高点、驱动力。

4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工业互联网APP培育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提出,到2020年,将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场景,培育30万个具有重要支撑意义的高价值、高质量的工业互联网APP。

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信息化研究中心袁晓庆看来,当前,国内工业APP面临着数量不多、质量不高的窘境,正是受限于大数据建模分析能力较弱这一卡脖子因素。因此,《方案》提出,要瞄准产业发展制高点,组织实施一批重点产业化创新项目,推进复杂系统建模、执行控制引擎等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推动工业通信协议适配、数据交换等核心关键构件研发。

工业APP是工业互联网应用生态的重要内容,标准化工作则是实现智能制造的重要技术基础。8月14日,为了解决标准缺失、滞后、交叉重复等问题,落实“加快制造强国建设”,工信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出台了《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18年版)》(以下简称《指南》)。

其中提出,到2018年,累计制修订150项以上智能制造标准,基本覆盖基础共性标准和关键技术标准;到2019年,累计制修订300项以上智能制造标准,全面覆盖基础共性标准和关键技术标准,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等。

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表示,我国制造业的发展基础还比较薄弱,有利于制造业智能转型的生态体系还有待健全。必须不断完善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对于生产企业来说,此次《指南》的出台要求企业加快行业应用和关键技术标准建设,占据领先地位;还要考虑新技术等的应用,以满足未来两年的需求。

7 多管齐下 规范促进“互联网+”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不仅很多产业因其收益,就连医院和法院都搭上了互联网的快车,互联网医院、互联网法院应运而生。7月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等文件,用制度规定对互联网医院的发展给予保障。针对互联网医院这一模式从出现之初就面临的争议及业界的政策揣摩,文件一锤定音:互联网医院有两种形式,一是实体医疗机构的互联网医院;二是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独立设置的互联网医院。无论是哪一种,都必须依托实体医院。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也发布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一方面在审理原则、受案范围、审级管辖、证据交换、电子数据等方面对于涉网络司法程序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另一方面在庭审方式、电子送达、电子卷宗、上诉程序等方面对现行制度规范作出了紧贴时代的制度革新。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欧阳日辉表示,互联网法院虽然基本沿用现有法院的程序来审理案件,但在使用的技术手段上走在了前面。

然而“互联网+”也给知识产权的保护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8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互联网+”作为深化知识产权保护方式改革的重要手段。

《方案》提出,要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的在线识别、实时监测、源头追溯中的作用,提升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效率、力度及精准度。通过大数据分析,确定侵权假冒高风险产品和企业名录,建立易受侵权假冒的知识产权名录,对名录实施关联性主动监控,同时推进建立新上线商品侵权假冒风险监测平台,协同实现对侵权假冒线索的实时监测。此次《方案》还要求建立智能检测与人工判断衔接机制。

责任编辑:ERM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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