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属险情 须紧急抢护
专家表示,汛期,堤、坝、涵等水工建筑物突然出现险情时所进行的紧急抢护措施,又称抢险。大汛期或遇超标准洪水时,或因为平时高水位,水压力、流速和风浪加大,各类水工建筑物均可能因高度和强度不足出现险情,也可能因为存在隐患和缺陷而出现险情。当江河水位由高水位迅速回落时,有时可能出现塌坡和溃堤等险情。寒冷地区的河流,在冬春汛期还可能产生冰塞、冰坝而壅高水位,使堤防和涵闸出现险情。在非汛期,水工建筑物运用不当,也可能突发险象。凡属险情,须紧急抢护,避免失事。这是险情抢护的特点。
“险情,特别是大汛期的险情发展很快,必须立即迅速抢护。”水利部防御司相关人士如是说。
汛前做好准备工作 争取抢险主动权
“平时应贯彻‘以防为主,防重于抢’的方针,对水工建筑物进行经常和定期的检查、观测、养护修理和除险加固,消除隐患和各种缺陷损坏。为了使抢险主动,汛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水利部防御司相关人士谈到,一是思想上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二是组织上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成立各级防汛抢险机构和组织,人员落实,责任明确,纪律严明;三是要有充分的物质准备,汛前备足必要的料物,可按险工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既往经验进行备料,并有充分余富。汛期风大浪急,尤其是夜晚抢险,一定要准备好通信联络、交通工具和可靠的照明等。
“工程技术上,汛前对工程,特别是堤防及其险工段,进行必要的维修,使之达到一定的防汛标准和防御能力。如有的工程或其局部汛前无法达到相应的标准,则更应做好当险情发生时能进行抢险的各项准备。”专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