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减负惠企、便民利民”为宗旨,解决购房者“心病”
买房是大事情,对于老百姓来说,辛辛苦苦买了房,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等到开发商交房。不过有的购房者在交房现场领完钥匙后,却发现想要拿到“红本本”还需等上一段时间。
长期以来,因流程复杂、手续繁多、信息不共享、开发建设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等原因,一套商品房从预售签约到拿证,往往需要3年左右时间。因此这本“红本本”也成了很多人的一个“心病”。
“施行‘交房交证’,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减负惠企、便民利民’为宗旨,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促进行业规范自律,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为解决购房者“心病”,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提出“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交证同步”的改革思路,并将该项改革列入全面深化改革事项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流程重点推进,并明确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全力推动改革试点工作,切实为百姓解难题、办实事。
交房后90天内为资料齐全业主完成办证
“长沙‘交房交证’改革的思路是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作为新房交房交证的关键时间节点,前后分为交房和交证两个阶段。”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所有行政审批手续、相关费用(含报建费、土地价款等)及购房业主的契税、印花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缴交工作必须在竣工验收备案前完成。同时将当前开发建设项目办理房屋竣工验收备案后、不动产首次登记之前的流程前置到房屋竣工验收备案前。建设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交房后,即具备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要件资料,可进入交证阶段。
根据《方案》,长沙将通过流程再造、并行办理、限时办结、信息共认共享等内容的改革,督促开发建设单位主动作为,提高相关部门办事效率,在新建商品房交房后90天内完成不动产登记。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结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后交房,交房后60天内办理好不动产首次登记(栋证),首次登记后30天内为资料齐全的业主办理好不动产转移登记(户证),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交证工作目标。
《方案》明确,长沙将建立新建商品房交房交证改革会商协调机制,定期研究和统筹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制定有关配套政策,处理重大问题、个案问题,确保各环节无缝对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协调交房工作,督促开发建设单位落实交房交证主体责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办证工作,设立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窗口,并进驻长沙市政务服务大厅。
4883户已实现“交房交证”,将督促开发商落实主体责任
早在一年多前,长沙就开始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交证改革试点。“没想到交房的同时就拿到了不动产证,不用经历等待的过程,我太开心了!”去年11月,家住中建·嘉和城的业主王超成为长沙首批享受“交房交证”政策的市民之一。通过试点,截至今年上半年,长沙共完成市本级“交房交证”住宅4722户、商业161户。
长沙市新建商品房交房交证究竟如何实施?根据《方案》,长沙将通过推行“多测合一”,强化“施工图”依据,调整部分工作流程,统一竣工验收标准,简化验收备案流程,优化登记办证服务,实现信息共认共享等措施,确保“交房交证”政策落实到位。同时将设立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窗口,实行一窗受理和限时办结;各审批阶段实行全市统一的“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所有资料内部流转,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新建商品房交房交证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开发建设单位是实施交房交证的主体单位。”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将通过诚信管理、过程管理等手段,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在交房之前完成所有审批手续及税费缴纳,自觉履行为业主办证的主体责任。
《方案》明确要求,开发建设单位要履行税费缴纳的义务,在房屋竣工验收备案前,必须交清项目的土地价款、报建费等费用,依法及时纳税;在商品房买卖格式合同中要按交房即交证的要求,明确约定交房时间和交房条件;未办理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不能交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