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采砂船
记者12日从重庆市水利局获悉,过去一年,重庆重拳出击严查非法采砂行为,共立案查处非法采砂21起,采取强制措施32人,移诉11人,起诉3人。
重庆市占据三峡库区面积85%以上,肩负着建设好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保护好“一江清水两岸青山”的任务。河道砂石是河床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河势稳定、防洪航运安全和水生生态健康等。近30年来,由于长江流域经济快速发展,河道采砂进入高峰期,非法采砂屡禁不止,给防洪航运安全和生态保护带来严重影响。
为此,去年以来,重庆市落实长江采砂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地方主体责任制,建立了市、区县、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四级河长体系。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合,社会参与,汇集各方力量形成最大合力,努力推动各区县建立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体系,把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到了实处。
与此同时,重庆各相关区县结合实际,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岗位责任人,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导致非法采砂破坏生态环境、影响行洪安全和通航安全的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近日,重庆江津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重庆首例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非法盗采砂石案。两名涉案人员杜某和张某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定,未取得采砂许可证擅自在禁采区内盗采长江砂石,构成非法采矿罪且情节特别严重,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在追缴全部违法所得的同时,分别处以罚金100万元。
据统计,截至目前,重庆市水利局牵头组织或参加8次打击非法采砂监督检查,开展暗访6次。重庆各区县开展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日常巡查1741次,参加日常巡查5315人次,查处违法采砂19次。下达责令停止通知书29份,下达罚款通知书13份,罚款197.2万元,吊销3艘采砂船舶证件,拆解2艘采砂船舶机具并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