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6年11月份、2017年3月份,国家发改委和国资委先后确定启动第一批和第二批共19家央企混改试点后,第三批混改试点也于去年12月份正式启动。据《证券日报》记者日前了解到,部分在第三批混改试点名单中的企业仍在调整自身的方案。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与前两批混改试点企业相比,第三批混改试点企业的改革目标,总体上依然是通过改革来完善国有企业治理机制、激发国有企业活力、加快国有企业发展和提高国有企业绩效。但在具体目标上,可能与前两批试点有细微的差别。
刘兴国认为,第三批混改试点企业的扩围,显然是向市场传递出一些新的信号,旨在引导市场形成共识:即国有企业混改不局限于特定行业或领域,也不局限于中央企业或地方国企,只要条件合适,非禁止类的各类国有企业均可探索推进实施混改。对第三批试点所涉及的同类型同领域央企来说,可以借鉴试点企业的改革经验,探索制定本企业的改革方案。
据记者了解,前两批19家混改试点企业累计涉及资产9400多亿元,共引入外部投资者52家,已有8家企业基本完成新公司设立、外部引资、公司治理重构、业务链条拓展等试点主体任务。而在第三批共31家试点企业中,目前10家中央企业下属企业已有9家报送试点方案,正在研究批复;21家地方国有企业试点企业中,已有10家试点方案得到省(区)政府批复,其余11家企业正在履行报批程序。
“总体上看,当前央企推进混改的速度慢于市场预期,但在改革力度上基本符合预期。”刘兴国认为,未来,央企在推进混改过程中,主要着力点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以混改为依托推进央企整体上市,从而推动混改从子公司向集团母公司深化;二是加快总结试点经验,推进混改进一步扩围;三是推进混改与其他国企改革内容紧密结合,实现国企改革由点到面。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严鹏程此前表示,下一步将支持民资外资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中央、地方各级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以及企业经营管理,进一步健全规范各类资本的退出机制,完善改革配套政策,确保各类资本自由进入、无障碍退出,更大力度、更深层次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