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他人卖肾 9人被公诉
在被告人陈某等9人的组织下,在一间简陋的民房里,年仅22岁的向某某接受了手术,冒着极大风险将肾脏取出卖给他人。然而向某某不知道的是,他卖掉器官的70万元中有66万元被中介“抽”走。更可怕的是,辅助做手术的人,竟是从整形医院找来的“医生”。近日,海淀检察院对涉嫌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的陈某等9人提起公诉。
组织他人卖肾 抽走九成费用
去年10月,陈某、孙某某在河北定兴县租了一个二层民房,作为摘取肾脏的手术地点。今年1月,陈某通过其他中介得知被害人向某某意图出卖自己的肾脏,同时还知道了身患尿毒症的易某某有意购买肾脏。陈某联系董某某安排为易某某移植肾脏的医院,并安排黄某某、胡某某等人在之前租下的民房为向某某进行肾脏摘取手术,本案的其他被告人负责手术辅助事宜、望风和术后照顾向某某。
摘取肾脏后,陈某安排了一辆“黑救护车”,搭载易某某的弟弟拿着刚摘除的肾脏从定兴县民房赶到了北京,在某医院为易某某进行了肾脏移植手术。在肾脏的交易过程中,易某某家属支付了70万元用于购买该肾脏,而向某某仅获得4万元,当中巨额的差价被中间组织出卖的人员赚取。
手术环境简陋 整形医生辅助
海淀检察院检察官王楠表示,不少卖肾者没有意识到该行为对健康具有重大影响。组织出卖人体器官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肾脏等人体器官是身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切除后会对人体机能造成重大影响,且该过程不可逆。卖肾者正是缺乏这一意识,才会用肾换钱。
值得一提的是,本案中的一名被告人在之前出卖过自己的肾脏后,才接触到了人体器官买卖的圈子,切除肾脏之后的他身体状况一直不好,无法进行体力劳动。
此外,此类行为的组织者往往没有意识到该行为具有极大危险性。王楠称,在本案讯问过程中,部分被告人认为自己在治病救人,通过买卖器官的方式可以挽救患者。
表面看确实有的患者通过肾脏移植康复了,可通过这种方式有极大的潜在危险,卖肾者摘取肾脏在简陋的环境中,医疗条件非常有限,有的手术助手竟是整形医院的“医生”,极可能在摘取肾脏中造成卖肾者重伤和死亡。
“不少案件显示,肾脏受体本身就患有重病,在移植手术过程中,也有因为条件问题而导致死亡的。此外,器官交易可能滋生强取器官、器官黑市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为世界各国所禁止。”王楠表示。
两种移植渠道 需要严格规范
众所周知,人体器官交易明确被我国刑法所禁止。王楠解释说,器官移植过程需要严格规范,目前我国正规的器官移植渠道有两种,一种为亲属间的活体捐献,需要通过医院的伦理委员会审批;另一种为死者的器官捐献,需要录入器官捐献系统,审批后进行手术。
那么为何会出现此类行为?王楠表示,一方面,患者之所以通过非法渠道购买肾源,是不能及时获取正规来源肾脏,因此应当完善捐献管理制度;另一方面,医生在没有见到任何捐献手续的情况下就进行了器官移植手术,对于不明来源的肾源没有经过必要的审核,应该从医院环节上进行严格规范。
因涉嫌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陈某等9人目前已被海淀检察院提起公诉,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北京晨报记者 黄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