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侯勇在发布会上说,执行难问题的产生和长期存在,是各种因素相互交织、各种矛盾相互作用的集中体现。 刘小红 摄
中新网太原11月28日电 (刘小红)记者28日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打击拒执犯罪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全面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山西全省法院通过将近18万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黑名单”等措施,形成了打击逃避、规避执行行为的强大声势。
山西省高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侯勇在发布会上说,执行难问题的产生和长期存在,是各种因素相互交织、各种矛盾相互作用的集中体现。其中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甚至不惜触犯刑法实施拒执犯罪,是导致执行难的一个重要因素。
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法律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拒执犯罪作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最严重的表现形式,不仅使生效法律文书成为“一纸空文”,造成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实现,而且严重侵蚀社会诚信体系。
因此,山西各级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开展以来,紧紧围绕最高法院和省高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工作的要求和部署,以“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和第三方评估验收为工作目标,以攻坚行动和规范执行为抓手,全面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据了解,今年1至10月,山西全省新收执行案件112152件,同比增长26.9%;已结案件96180件,同比增长41.8%;未结案件26308件,同比降低43.2%;结案率78.5%,同比增长19.1%。“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成效的取得,是山西全省各级法院执行攻坚力度的体现,这其中,采取多种强制措施,着力打规避执行和恶意逃债行为,强化震慑效应发挥了积极作用,更加树立了执行权威,营造了社会诚信守法氛围,截止目前,山西全省法院对被执行人实施拘留3894人、罚款158人、对15.99万名被执行人发布限制消费令,将17.59万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黑名单”,移送拒执犯罪581案,当事人提起自诉95案,目前已宣判拒构成执犯罪164案,形成了打击逃避、规避执行行为的强大声势。
据介绍,山西全省法院通过与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建立和落实公检法协同打击机制,保持打击拒执犯罪高压态势;同时,山西全省法院建立健全打击拒执犯罪制度机制,且定期公布拒执犯罪典型案例,在全社会营造惩治拒执犯罪的强大舆论氛围,极大提升打击拒执犯罪效率和力度,切实形成打击“老赖”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违法犯罪行为,提升执行威慑力,营造全社会尊重法律、履行法律确定义务的良好社会氛围,全省各级法院在28日上午,分别组织开展集中宣判、集中宣传打击拒执犯罪专项活动。当天,朔州、吕梁、晋中等多地法院集中宣判拒执犯罪案件共计14件,处罚14人。
侯勇告诉记者,山西省高院将继续支持全省各级法院依法惩治拒执犯罪,进一步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充分发挥刑事制裁措施在提升执行工作权威、推动解决执行难、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