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12月28日电 据生态环境部官方微博消息,生态环境部28日早间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刘长根表示,2019年开始,将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例行督察,第四年开展“回头看”,同时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承担生态环保任务较重的中央企业纳入督察对象。
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称,新的一轮督察在方式和工作重点方面与之前有何不同?
对此,刘长根介绍,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在总体思路上,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重点,不断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这里面有两个着力点,一是下一步的督察更多要聚焦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大助力;二是聚焦在高质量发展上,提升科学的、可持续的发展水平,这是主要想法和思路。
从2019年开始,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例行督察,第四年开展“回头看”
二是。在第二轮督察中,将,第一轮督察就是第31个省(区、市),下一步还要;将探索创新督察方法,加大卫星遥感、红外识别、无人机、大数据等技术应用;另外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息化系统已经建起来了,这些技术应用以后,能帮助我们发现更多问题,特别是大尺度的生态环境问题。从这个角度讲,今后会更加关注“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这个大的环境,从大环保上更好地去提高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刘长根指出,下一步督察还要盯住第一轮督察和“回头看”问题整改情况,这是重点,将盯住不放,咬住不放,不解决问题绝不松手,这是督察的考虑。
把污染防治攻坚战七大标志性战役及其他重点领域作为重中之重
三是组织开展专项督察。在专项督察中,将,为攻坚战提供助力;将把督察整改不力,特别是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突出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强化督察工作的精准度;将把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不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四是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体系。现在正在研究制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下一步要提请中央有关部门审议,规定里明确要建立中央和省级督察两大体系,省级督察必须成为中央督察的延伸和补充,所谓延伸就是要往下走;所谓补充,就是要推动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整改,这是省级督察重要任务。同时要夯实法制基础,依法督察,形成工作合力,更好提升督察工作效率。
刘长根强调,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项重大制度安排,也是一项重大改革举措。
谈及下一轮督察会对企业和经济的影响,刘长根指出,对经济的影响是正面的,督察是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只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就不用担心,只要合法合规经营也不用担心。
同时,针对舆情及有关方面反映的所谓环保“一刀切”问题,刘长根称,经过逐一现场核查发现,绝大多数是地方严格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刚性约束,依法推进督察整改,而一些企业对此不习惯、不适应造成的。这些情况不是环保“一刀切”,企业在环保方面不能固步自封,必须适应新的要求才能取得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