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披露,广安银保监分局于2月21日开出数份行政罚单。其中2019年1号~5号罚单皆指向四川华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蓥农商银行)及相关责任人在贷款业务方面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其中,因贷款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严,贷前调查严重失职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华蓥农商银行被罚款48万元。此外,该行4名相关责任人也被予以警告以及7万元~9万元不等的罚款处罚。
4名相关责任人遭罚
中国银保监会官网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广安银保监分局将“广安银保监罚决字〔2019〕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开具给了华蓥农商银行,其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款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严,贷前调查严重失职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广安银保监分局对华蓥农商银行作出了罚款48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决定。
此外,广安银保监分局还对4名相关责任人分别予以处罚。其中,邹光建“未有效履行对华蓥农商银行贷款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指导职责”,被予以警告并罚款8万元人民币;
侯爱民“未对贷前调查报告、贷款用途真实性等认真核实”,被予以警告并罚款9万元人民币;
胡勇“贷前调查严重失职,未对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用途及相关贷款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认真核实”,被予以警告并罚款8万元人民币;
王超“未认真核实借款用途真实性”,被予以警告并罚款7万元人民币。
2016年3月获批开业
公开资料显示,华蓥农商银行的前身是华蓥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6年3月31日,原中国银监会四川监管局作出批复,同意华蓥农商银行及华蓥农商银行溪口支行等17家分支机构开业,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经核准,华蓥农商银行的业务范围为:(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五)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六)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七)从事同业拆借;(八)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十)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因“未有效履行对华蓥农商银行贷款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指导职责”而被警告并罚款8万元的邹光建在上述批复中被核准任职董事长。
据四川农信官网披露的华蓥农商银行2016年年度报告,华蓥农商银行在2016年完成营业收入2.03亿元,较上年减少3823.32万元;实现净利润1315.3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934.01万元。截至2016年末,该行资产总额为42.09亿元,所有者权益为2.50亿元。各项存款余额36.11亿元,较年初净增5.1亿元,增长率16.44%;各项贷款余额22.63亿元,较年初净增1.91亿元,增长率9.21%。
华蓥农商银行还在这份年度报告中披露,2016年末,该行不良贷款余额为1.04亿元,较年初上升1440万元,不良贷款占比为4.57%,较年初上升0.27个百分点,控制在5%的监管规定比例之内。
华蓥农商银行在年度报告中称,2016年,该行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处罚委员会,推行了贷款“四包责任制”,建立实施了大额贷款风险分析机制、风险预警机制、风险响应机制、内审机制和大额贷款责任追究制度和赔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