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判决书牵出三家企业行贿!天狮集团等赫然在列

2019-04-11 11:00:01 来源:中新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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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博鳌亚洲论坛期间,董明珠一句“国企哪里敢拿钱去行贿啊,当前很多民企在政商勾结上出了问题”引人深思。但今天(10日)公布的一则刑事判决书却显示,行贿这事,还真不分国企和民企。

一则判决书曝光三家企业行贿

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10日公布的《陈华贪污、受贿二审刑事判决书》显示,原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简称“网信办”)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华,因犯贪污罪、受贿罪二审被判执行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60万元。上述判决为终审判决。

判决书中,法院判决除了认定陈华贪污约322万元的事实外,还认定其利用职务便利受贿,涉及财物共计折合约105万元。在这背后,法院点名的行贿方包括: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下称“国家电网”),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下称“国电集团”),天狮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狮集团”)及其法人李金元。

图片截自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为天狮集团、国家电网、国电集团、李某等企业和个人在互联网信息管控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受贿罪事实认定方面,2004年至2010年间,被告人陈华利用担任北京市委宣传部外宣办主任科员、网宣办网管处副处长、处长等职务便利,。2006年至2018年间,陈华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5余万元。

背后的2家央企和1家民企

再来看看法院点名的这三家企业。

国家电网

,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简直不能更熟!公司官网介绍显示,国家电网是一家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国务院国资委全资控股。1997年国家电力公司成立,与电力工业部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运行;2002年国务院实施电力体制改革组建国家电网公司;2017年国务院实施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整体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名称变更为国家电网。2016年至2018年,国家电网蝉联《财富》世界500强第2位、中国500强企业第1位,是全球最大的公用事业企业。

从能源行业整体来看,国家电网资产总额(截至2017年末)在3.81万亿元左右,是仅次于中国石油的第二大能源央企。财务数据方面,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2万亿元,净利润910亿元。

国家电网历年净利润 图片截自公司官网

据法院方面介绍,2008年,陈华利用担任网宣办网管处副处长等职务便利,为国家电网在互联网信息管控等事项上提供帮助。为此陈华于2012年2月、2018年1月先后收受该公司人员给予的人民币5万元,电脑、打印机等设备4台,共计折合人民币84853.79元。

国电集团

也是一家由国务院国资委全资控股的能源央企。早在2017年8月28日,国务院国资委批准神华集团与国电集团重组,神华集团更名为国家能源集团作为重组后的母公司,吸收合并国电集团。当年11月,两家公司宣布正式成立国家能源集团,时任国电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的乔保平担任国家能源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

神华和国电的合并是我国截至目前最大的能源央企合并案,合并后的国家能源集团是我国最大的煤电央企,也是仅次于中国石油、国家电网和中国石化的第四大能源央企,资产规模在1.8万亿元左右。

法院称,2009年至2010年间,陈华利用担任网宣办网管处副处长、处长等职务便利,为国电集团在互联网信息管控等事项上提供帮助。为此陈华于2010年收受该公司给予的相机镜头1个,折合人民币8.692万元。

天狮集团

法院在判决书还涉及到,判决文书披露,陈华于2004年至2010年间,利用担任北京市委宣传部外宣办主任科员、网宣办网管处副处长、处长等职务便利,。为此,陈华于2006年至2013年间收受李某给予的人民币共计87.91万元。

判决书中提到法人“李某”,查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即天狮集团的法人兼董事长李金元,也是天津首富,现年61岁。

图片截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公开资料显示,1995年李金元在天津创立了天津天狮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5月公司名称变更为现在的天狮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横跨多个领域,包括纺织品、服装、家庭日用品、保健用品等批发兼零售,保健食品研发,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

责任编辑:ERM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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