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从海南、甘肃等6省份和中国五矿等两家央企起步,经过1个月的下沉督察,一批破坏生态环境、引发群众强烈不满的案件浮出水面。近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办公室公布多起典型案例。
首个被点名的是海南省澄迈县毁坏红树林问题。
督察组进驻海南省以来,不断收到群众举报,反映澄迈县沿海区域围海造地、毁坏红树林问题。
督察组对海南省红树林遭毁坏的问题并不陌生,2017年8月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对海南省进行督察时,红树林遭蚕食就作为重点问题被提出。海南省的整改方案也明确,要全面恢复红树林生态系统。
然而,督察组近期发现,澄迈县花场湾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盈滨内海不仅没有按照第一轮督察要求进行整改;而且顶风而上,肆意围填海、破坏红树林,性质十分恶劣。
督察组发现,海南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红树湾房地产项目时,不断蚕食侵占海洋保护区,2019年4月,红树湾项目继续在保护区内填海建设楼盘,以致阻碍潮水交互,致使9.69亩保护区范围内的1582株红树枯死。
对第一轮督察意见置之不理的还有海南宁翔实业有限公司滨乐港湾度假区围填海项目。该项目位于盈滨内海,就在第一轮督察结束后,该公司竟然开始围海造地,肆无忌惮填埋红树4664株,涉及区域面积8.8亩。2017年10月,因群众举报,该公司被县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但到2019年2月,该项目已完成填海,填海面积5.33公顷,致使周边残存的红树林生长环境也受到严重影响,经现场核实,已有1960株红树枯死。
督察发现,滨乐港湾度假区项目海洋环评报告未提及保护红树林的目标要求,对拟填海区域红树林现状视而不见,但却顺利通过县海洋部门的审批,进而“骗取”海域使用权。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称,针对红树湾项目侵占花场湾红树林自然保护区问题,澄迈县不仅没有及时制止、督促整改,而是在总体规划修订时将保护区土地调整为建设用地和其他用地,以使红树湾项目合法化。“澄迈县不在加强红树林保护上下功夫,却在撤销保护区、减少保护区面积上花力气”。
调查显示,2015年以来,澄迈县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讨论申请撤销保护区、调整保护区范围来代替整改,为红树湾项目开发“量身打造”方案。
2017年以来,澄迈县先后向海南省林业厅、省生态环境厅申请调整澄迈县花场湾沿岸红树林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但均未获得批准。但澄迈县2018年12月擅自按《澄迈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执行,实际已违规调整了保护区范围、土地性质,为旅游地产开发铺了路。
2017年8月第一轮督察期间,中央环保督察组曾5次交办红树湾项目违法填海造地、侵占海岸线、破坏红树林,以及生活污水和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问题,澄迈县没有全面排查,没有调查核实,整改敷衍应对、弄虚作假,上报的公开查处情况严重失实。
今年4月底至5月初,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生态环境部现场调查富力公司破坏红树林问题期间,澄迈县政府主要领导及林业等部门仍然百般应付,甚至提出“红树林枯死是因为病虫害”等不实结论。
在甘肃省进行下沉调查时,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多次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酒泉市金塔县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有多家化工企业违法排污。督察组在现场督察时发现,该园区有4家非法投入生产的企业,利用渗坑恶意排放污染。
自2017年4月起,天亿化工有限公司、冠润科技有限公司、吉泰化工有限公司、鑫海源化工有限公司这4家企业在批建不符、污染治理设施未同步建成的情况下擅自投入生产,并偷排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群众反映强烈。
两年来,金塔县生态环境部门对上述企业下发多个处罚决定和责令停止生产通知书,但相关企业置之不理、我行我素。环保部门甚至启动处罚和移交程序,但由于当地党委、政府态度暧昧,司法行政没有有效衔接,导致处罚久拖不决,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直到这次督察进驻,当地公安机关才执行行政拘留决定,督察组下发督办通知后才对部分企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问题立案侦查。
年产8万吨沥青混合料项目的青海欣固公司,被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比喻为环保“裸奔”。这家企业在污染防治设施尚未建成情况下,就于2019年5月违法投入试生产,由于污染十分严重,引起周边群众不满。
督察组批评说,这家企业违法生产、违法排污行为持续近两个月,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竟视而不见,无人过问。特别是,湟中县生态环境局曾于6月26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在明知其违反环保规定的情况下,仅下发责令整改决定书,没有督促企业停止违法行为,也未进行相应处罚。
督察组公开的案例引起了相关省市的关注,海南省已经成立调查组对澄迈红树林毁坏情况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