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后,长城影视(002071,SZ)又被一金融机构告上法庭。近日,长城影视发布公告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银信托)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事涉3年前交银信托发放给长城影视的1亿元信托借款。
上半年,长城影视到期未清偿债务金额为2.71亿元,此外,因涉及违规担保事项,长城影视还存在多起诉讼。长城影视表示,鉴于涉及的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的仅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并未提出直接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诉求。
上半年2.71亿债务未清偿
2016年10月28日,交银信托与长城影视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长城影视向交银信托借款1亿元。同日,交银信托向长城影视发放借款,并与长城集团签订《保证合同》,约定长城集团为上述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为2016年10月28日至2019年10月28日。但3个月前,深受债务影响的长城影视已经不能偿还到期利息。
此后,交银信托将长城影视告上法庭,并请求判令:长城影视归还本金9800万元,支付自2018年12月21日起至2019年7月10日止的利息304.325万元、罚息12950元以及自2019年7月11日起到实际履行日止以本金98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325%计算的罚息;判令长城影视承担本案律师费3万元;判令长城集团对上述两项诉请承担连带责任;判令本案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截至公告日,长城影视及控股子公司其他尚未达到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的诉讼仲裁事项还有两项,涉及金额667.89万元。
不过,根据长城影视此前披露的半年报,报告期内,长城影视到期未清偿债务金额为2.71亿元。同时,受债务逾期与违规担保影响,长城影视涉及多起诉讼,但因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截至半年报披露日,影响尚不确定。
长城影视表示,正在与各债权人协商沟通。并通过加快回收应收账款、降低对营运资金的消耗来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同时,公司计划引入外部资金与项目进行影视主业的战略合作,将公司原有的独家拍摄模式转向更市场化的合作方式,引进其他投资方参与投资公司储备的精品剧目,降低投资风险,发展影视主业。公司控股股东长城集团也正在与多家具备实力的战略合作者进行股权合作的洽谈。长城集团将择优选择战略合作伙伴,并在资金到位后第一时间帮助公司解决债务危机,缓解公司资金压力。
出售子公司股权改善财务
此外,目前长城影视还有多个银行账户遭冻结。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长城影视多个非经营性银行账户被冻结,冻结银行账户余额为453.5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0%。长城影视表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收支活动均通过各板块对应子公司的银行账户进行结算,因此,上述非经营性银行账户的冻结暂时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要影响。公司将努力筹措资金,积极寻求新的融资渠道,降低成本费用支出,提高营运资金效率,争取早日解除冻结。公司控股股东长城集团承诺如与外部战略合作者签署正式股权合作协议,资金到位后全力支持公司发展,缓解公司资金压力。
而长城影视也通过出售子公司股权的方式来改善财务状况。今年年初,长城影视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8年9月25日与绍兴优创健康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绍兴优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将公司全资子公司诸暨长城国际影视创意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影视城)100%股权出售给绍兴优创,截至2018年9月30日,诸暨影视城100%股权经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0507.77万元,经与绍兴优创协商一致,此次交易价格为3亿元。
长城影视表示,本次出售诸暨影视城100%股权所得的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交易完成后有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增加公司运营资金,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更好地支持影视主业的发展,并服务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布局。
长城影视在半年报中表示,长城影视已收到绍兴优创支付的股权转让款3000万元。公司一直与绍兴优创保持沟通,绍兴优创也正积极筹措相应股权款。公司也将积极寻找新的融资渠道,降低成本费用支出,盘活资产。
值得注意的是,年内,长城影视董事长赵锐均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84%)。
上半年,长城影视实现营业收入2.41亿元,同比下滑58.0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5.00万元,同比下滑11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