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法院报官方微博消息,经核实,王思聪确有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于11月4日立案执行,但暂未对王思聪本人采取限制高消费以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故王思聪仅为被执行人而非失信被执行人。
截图来源:人民法院报官方微博
此前,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11月4日,王思聪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从执行信息来看,执行标的为1514378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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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北青报报道,经与北京市二中院核实,二中院称王思聪确有在该院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案号为(2019)京02执1325号,于11月4日刚刚立案执行。但是,法院暂未对王思聪本人采取限制高消费以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
此外,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普思资本上海办公室一名相关人士表示,王思聪股权被冻结确实是事实,但是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目前还没有任何信息。“最近外界对我们有很多捕风捉影的报道,但现在暂时还不会采取措施。”
据了解,王思聪虽被列为被执行人,但只要主动履行还款,便不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