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在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作了《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在审议和讨论中,委员们认为,《报告》全面系统地总结了重庆市检察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情况,肯定成绩实事求是,分析问题客观深入,下一步工作打算针对性强,一致表示同意该《报告》。
委员们认为,重庆市检察院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高度重视,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在最高检和重庆市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改革、区县检察院人财物市级统一管理、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四项改革”任务,坚决贯彻中央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和市委实施意见,积极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重庆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开以来,在市委领导下,检察机关和相关部门主动作为,通过加强组织实施,落实改革主体责任;聚焦重点问题,出台有力改革措施;系统协调推进,保障改革落实到位等做法和举措,人员分类管理基本完成,司法责任制初步落实,职业保障基本到位,人财物统一管理基本实现,司法体制改革主体框架已基本形成,改革成效初步显现。
同时,委员们建议重庆市检察机关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大力度,全面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统筹兼顾,协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统筹协调,推动改革与科技深度融合,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