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市纪委通报两起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市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这两起问题为:
1、潼南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袁国圣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7年1月至6月,袁国圣担任潼南区政府副区长期间,收受潼南区15名下属、1名企业负责人礼金共计人民币8.3万元和20张价值共计2万元的提货卡。
2、武隆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张晓江挥霍浪费公款、长期占用公车等问题。
2015年12月,张晓江安排下属将滨江新城管委会办公楼的职工阅览室改造装修成KTV唱歌房,用于招商接待娱乐,改造装修费用共计13.9万元人民币。2014年6月,张晓江安排江津区属国有企业华信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购置了一辆价值45万余元的别克商务车,由张晓江个人实际使用至2015年9月,该公司还提供2.5万元加油卡供张晓江使用。
以上2人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且还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已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加强作风建设,贵在坚持,贵在具体,贵在动真,贵在以上率下。袁国圣、张晓江作为市管领导干部,置中央的三令五申于不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坏党的纪律,影响恶劣。对上述案件的严肃查处,体现了市委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坚决态度和坚定决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市管领导干部要高度警醒,举一反三。要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保持战略定力,保持力度韧劲,以钉钉子精神,抓常抓长、久久为功,驰而不息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记职责使命,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一抓到底、一寸不让,以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的姿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我市党风政风全面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