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怎么算?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今天有表示

2018-02-11 20:13:48 来源: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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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春节假期,加班工资怎么算?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今天表示,2月16日到18日是法定节假日,在这三天里加班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300%的加班工资;在2月15日、19日、20日和21日这四个调休日加班的,单位要先安排劳动者补休,确实不能安排补休的,要支付200%的加班工资。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300%还是200%的加班工资,都是用人单位在支付劳动者月工资之后,需要另外支付的。

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工资不同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表示,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的加班费的核算方法不同,小时工和全日制用工的核算方法也不一样;在核定加班工资基数时,不能就简单等同于月收入。

根据国家统一安排,2018年春节放假共七天,即2月15日至21日。其中,国家法定节假日有三天,即2月16日到18日,也就是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另外有四天是调休日,即2月15日、19日、20日、21日,这是由2月11日、17日、18日、24日这四个周末休息日调过来的。

按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实行标准工时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上班和休息日上班,支付的加班工资是不相同的。

在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日工资基数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来支付加班工资,而且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

在休息日,用人单位应当先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确实不能安排补休的,要按照不低于日工资基数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也就是说,2月16日到18日是法定节假日,在这三天里加班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300%的加班工资;在2月15日、19日、20日和21日这四个调休日加班的,单位要先安排劳动者补休,确实不能安排补休的,要支付200%的加班工资。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300%还是200%的加班工资,都是用人单位在支付劳动者月工资之后,需要另外支付的。

责任编辑:ERM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