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大学生当高考“枪手” 高校拉“警戒线”
山东“最严高考令”规定“预备枪手”主动交准考证一律不追究;专家表示仅靠约束学生难以根治作弊
虽然有考试作弊“入刑”的震慑,但今年高考前夕各地教育部门也没有放松警惕,纷纷出台防范替考等作弊行为的举措。作为替考“枪手”的主要构成群体,高校学生则成为了各地的主要防范对象。
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向高校下发“最严高考令”:要求高校加强学生管理,防止学生参与替考,对于预备做“枪手”者,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一律不予追究。
新京报记者发现,包括福建、海南、河南等省也于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高校在高考期间限制学生离校、掌握动态等方式,杜绝高校学生参与高考作弊。
有专家指出,通过约束高校学生行为来防范作弊,代价太大且有失公平。让高考更加专业化,明确考试机构、监督部门和考生的责任,才是解决替考问题的路径。
山东
高校学生去向可疑要深查细究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高考期间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高考期间,各高校加强对学生考勤管理,一般不允许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核清原因,除常规审批程序外,要经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并报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备案。对无故未到校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查细究,防止学生参与替考。
《通知》还列出了刑法对于“组织作弊”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各高校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一律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将按照有关规定由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此外,山东省教育厅还在此次高考前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对管理不严、不认真清点和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替考舞弊者,表示除追究替考者的责任外,将严肃追究学校领导、学校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海南
通报历年大学生替考追责案例
海南省教育厅在《关于加强高考期间高校在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列举了2015年该省高考查处的4例替考事件,其中部分涉案人员获刑。“个别在校大学生不懂法、不自爱,以身试法,实在令人惋惜。”该通知要求,各高校要指定专人负责高考考试期间本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并通过宣传,强调代替他人考试等“助考”作弊行为已经入刑。
“这是防止替考行为的一个方面,打击作弊器材等的专项工作都同时由各个部门在做。”6月5日下午,海南省考试局的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在高考前下发通知,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的管理,旨在从源头杜绝替考等高考作弊情况,是堵住漏洞、降低考试风险的必要之举。此外在高考期间,相关部门还会在学生进考场前,利用技术手段双重核验参考人员的身份信息;考试后,还会组织专人对所有考场进行视频回放,如果在回放中发现违规行为,立即查处。
福建
高考期间大学生不准无故请假离校
福建省教育厅在《高考期间加强高校在校生管理的通知》中提到,没有特殊理由,高校在校生6月7日、8日两天不准请假离校。高考期间,各高校要加强对在校学生的跟踪管理,实行每日摸查,逐一掌握学生动态。对校外集中实习的学生,要通过实习指导教师进行逐一清点、核查。对经批准请假离校或单独在外实习的学生,要在高考开考半小时后与学生电话联系。对无故未到校者,要逐一查明去向。
此外,福建省教育厅还要求各高校对涉及招募高考“枪手”、组织作弊等信息,应及时清除。对违反学校规定,擅自离校或参加高考替考的“枪手”学生,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高考期间还将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管理不严、工作不负责造成替考舞弊的高校,除追究替考者责任外,将严肃追究相关高校和人员的责任。
■ 专家说法
“考试立法和专业化解决高考作弊顽疾”
高考前将防止替考作弊的行为延伸至高校、延伸至对高校学生的诚信管理中,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这是“被逼出来的政策”,如果要切实遏制替考行为的出现,则要系统考虑为何在考试中会有众多替考行为存在。储朝晖认为,在高考改革中让高考本身更加专业化,事实上是解决替考问题的根源所在。
储朝晖特别强调了考试招生立法的重要性,“招生也要有法律依据,没有专业的评价主体就形不成规则。”他进一步解释说,出台考试法,主要把考试相关的主体责任权力边界界定清晰,比如考试机构、考生的权利和责任,监督部门的责任,在法里进行明确界定。“把考试当成专业工作,交给专业组织来实施,考试法来规范考试的行为,是解决这一问题的路径。”储朝晖说,高考作弊“年年抓、年年有”的现象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实际上耗费的资源也多,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很大。
“如果因为这个原因,约束了更多的学生不可以在高考期间请假,代价太大了,大多数学生是诚心的,都要为了少数替考人员承担成本,逻辑上有问题的。”储朝晖认为,部分高校学生参与替考是被利益打动,在他从事教育研究接触的替考学生中,大部分是家庭经济条件不好但成绩好的孩子,仅仅因为缺钱便铤而走险。储朝晖因此也建议学生们,不要陷入替考的利益中,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 案例
研究生为挣5000元考场外做答案未遂
日前,北京市通州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考试作弊案中,组织作弊的犯罪嫌疑人找来了北京一所高校的研究生颜某,让他专门在考场外,解答从考场内传出的题来进行作弊。审理本案的法官告诉新京报记者,在团伙落网时,这名高校学生最终没有做题,所以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当时20余名学生佩戴微型摄像头作弊器进入考场,用设备拍出图像传出等待答案,但他们不知道组织大家作弊的鲁某等人刚被警方控制。鲁某等7人被指控组织考试作弊罪受审。
颜某说,他受被告人的委托在考试进行时“在考场外面做题”,对方承诺没有风险,做一科题给5000元作为报酬。他在考试当天,来到考场外感到是在参与作弊,想放弃离开,结果鲁某一再承诺给他加钱,希望他能够做题。但最终考场内的题目没有传回来时,鲁某等人就被警方控制。
过一科获200元报酬 6名贫困生替考被抓
去年7月,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检察院对6名替考学生做出了不起诉决定。据介绍,这6名学生是贫困生,之前大多在学校表现优秀,却因一场考试中帮人替考被抓,检方对该案进行研究,认为6名学生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对他们不起诉。
此前,据公开报道,根据约定,替考学生每过一科,能获得200元报酬。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们答应了。学生们在持假身份证考试时,被监考人员发现。鲤城检察院检察官前往6名涉案大学生所在学校走访调查,通过与学校领导、院系书记等交流后得知,6名大学生都来自较偏远的农村地区,家庭经济确实困难,他们平时靠学校勤工助学金解决部分生活费用。此外,大多数人在校期间表现优秀,有的学生专业成绩排名第一。遂作出上述决定。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刘洋
【编辑:姜贞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