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看法新闻11月12日消息,12日上午,一则“大理州弥渡县两个银行搞公务接待,过量饮酒后,信用社一女职工‘非正常死亡’”的消息被曝出。云南省大理州弥渡县委外宣办主任向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表示,据查,饮酒事实为真,信用社女职工死亡也确有此事,但并非公务接待。目前公安部门已介入,因宴请非公务行为,弥渡县政府方面在协助解决问题。
网传信息显示:大理州弥渡县农村信用社和弥渡县农业银行于11月7日下午搞“公务接待’”,接待一位“大理办事处党群科戴某某”。吃饭期间饮酒过量,参加接待的女职员李某被送回宿舍后,第二天发现已经“非正常死亡”。
一份11月8日的“弥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员工李某非正常死亡的重大事项报告”的材料显示,7日下午17点40分左右,大理办事处党群科戴某某到弥渡县联社下乡调研,戴某某与弥渡县农业银行联系,弥渡县农行安排吃饭,戴某某要求弥渡联社党群工作部安排弥渡县农村联社副主任字某某、审计部李某、政通分社张某,参与到弥渡县城“古道饭庄”吃饭。县农业银行参加人员薛行长、两名副行长、办公室主任,中途另一桌上农行员工上来敬酒。吃饭结束后,各自回到住处。
字副主任将李某送到城南分社宿舍,李某说没事,字副主任便回去休息。11月8日早上,李某没有到单位上班,戴某某来到县联社综合部打李某电话没打通,党群工作部戴传某打电话、审计稽核部李某打电话,也没打通,戴传某及时安排李本某、宝玉某、曹某到宿舍查看,发现情况不妙,及时将李某送至医院抢救,经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综合部打电话通知联社领导班子,联社领导班子及时到县医院,医院已经出具死亡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