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小明)近年来,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已成为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实现科学监管的重要手段,通过此方式,一些食品企业也暴露出食品安全的问题。浙江省湖州市好运来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运来”)今年两次抽样检验菌落总数不合格,据当地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造成菌落超标的原因除了企业生产操作不当,还有天气潮湿的影响。
浙江省食药监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显示,在今年6月和9月的抽检中,好运来生产的支力卜(加糖话化类)和盐津杨梅两款产品菌落总数检出值5次检验结果均不合格。根据浙江省食药监局的要求,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州市场监管局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管局稽查大队队长王烨告诉记者,这两次样品抽检不合格原因大致相同,工人操作不规范,但主要是天气原因。
吴兴区市场监管局市场稽查大队案件经办人沈辉说,今年4月开始,天气比较潮湿,可能对产品的储存不是很有利,潮湿的环境更有利于微生物的生长。
据介绍,作为判定食品被污染程度的指标,菌落总数严重超标,说明其产品的卫生状况达不到基本的卫生要求,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菌落总数包括致病菌和有益菌,对人体有损害的主要是其中的致病菌,这些病菌会破坏肠道里正常的菌落环境,一部分可能在肠道被杀灭,一部分会留在身体里引起腹泻、损伤肝脏等身体器官。菌落总数超标意味着致病菌超标的机会增大,增加危害人体健康的几率。
好运来公司负责人黄斌告诉记者,问题支力卜、盐津杨梅,分别生产了50公斤和60公斤,共涉及10个销售点。虽然根据要求在销售点进行了召回告知,但是由于该两批问题食品均销售完,因此就变成“零”召回。这两款产品都是散装在超市销售,110公斤的问题产品涉及消费者也不会是少数。
食品安全法规定,如果一个企业一年之内受到三次行政处罚,将面临停业整顿。王烨说,菌落是不能复检的,只能查处。由于浙江省食药监局核查处置系统是计时的,必须要在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问题支力卜已经完成核查并提交系统,好运来受到没收违法所得358.4元、罚款5万元的处罚。问题盐津杨梅还在核查期内,由于是第二次发生不合格,因此这次处罚力度将超过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