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中的华润润兴苑 记者陈骏文图
买了房,想办不动产登记证时却被告知必须委托开发商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公司代办,还得缴纳1000元的产权代办费。给住宅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明明国家规定是80元的收费标准,按揭购房者却需按160元的标准缴纳。
在报社开设“绕开购房那些坑”这一栏目后,郑州市民康先生(应受访者要求使用化名)致电报社记者,反映其在华润悦玺项目(又称华润润兴苑,下同)购房时的不合理遭遇。记者与华润多方面联系印证了康先生向记者所投诉的内容属实,且记者在华润地产另一在售项目“华润紫云府”进行暗访时,也了解到该项目也同样需收取1000元的产权代办费,按揭购房者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时,也同样需要支付160元的登记费。
办不动产证必须先交千元代办费,80元登记费翻倍成了160元
“当初买华润的房,就想着图个放心,没想到却遭遇巧立名目乱收费。不交钱就不给你办证,这跟‘明抢’有啥区别?”在报社开设“绕开购房那些坑”这一栏目后,郑州市民康先生向记者电话反映了其在华润地产郑州项目购房时所遇到的不合理遭遇。
康先生告诉记者,2018年5月底,华润悦玺的1号楼与3号楼同时开盘,作为其中一名业主,他和其他业主被告知,在缴纳首付款时,须同时向公司账户缴纳1000元的产权代办费和产权登记费160元。
对于华润方的这一要求,康先生多次向公司咨询收取原因。公司给予解释为:公司内部有专门处理产权办理业务的部门,为提高办证效率,让业主减少奔波,特采用按揭付款购买的业主须由公司或第三方公司代办的方式进行办理,以此弥补公司产权办理部门的办事成本。
康先生表示,在办理现场,华润方要求业主必须缴纳该笔费用,否则所选房源将作废,取消购房资格。康先生本人供职于某地产公司,十分了解开发商配合购房者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过程中的流程和收费标准。“开发商配合购房者办证这是义务”,但基于目前开发商在房屋交易中的强势地位,他还是“不得不低头”向华润方支付了1160元的登记费及代办费并取得了相应的收据。
华润多方证实,千元代办费必须要交
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康先生向记者出具了他在华润悦玺项目售楼部所拍摄的一张照片和多位业主缴纳上述费用的收据。康先生拍摄于该项目售楼部的这张照片显示,在华润方设置的一个说明展板中明确写有“产权代办费:1000元”“产权登记费按揭160元、一次性(指全款购房,编者注)80元”“为节约您的时间,简化办理流程,以上费用由我司代收”等字样。与此同时,在康先生提供的四张来自不同购房者所持有的收据中,这些购房者均被收取了1000元的代办费。
为证实康先生所述,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与康先生一起前往位于铭功路上的郑州华润中心进行了采访。这里的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证实,在华润悦玺项目中,开发商确实收取了1000元的代办费,当记者提出自己能否让华润方提供相关材料,自行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办理时,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无论是房管、不动产部门还是华润,都不接受自己去办理的方式。
为了弄清楚缴纳代办费是否只是康先生遭遇的“个案”,记者先后三次前往华润地产在郑州另一在售项目,位于经开区的华润紫云府项目进行探访,销售人员均表示华润旗下项目在办理产权登记时需购房人委托华润或第三方公司进行办理。其中,在11月15日的采访中,销售人员称“你要想自己办也可以,但你肯定办不下来”。
随后,根据华润方工作人员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又与华润地产郑州总部的客服人员取得了联系。在电话中工作人员也明确告知记者,华润方不接受自己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登记证书的方式。
80元的登记费缘何变为160元?
自2016年8月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郑州推行之后,不动产登记部门通过各种方式对其收费标准进行过宣传,记者也了解到,对于普通百姓而言,大家平日所能接触到的登记费用一般为两种:即住宅类每件80元,非住宅类(如公寓、商铺等)每件550元。
但在紫云府项目,当记者对160元登记费收取标准提出质疑时,销售人员先后给记者解释为“原来房子只有一个房本,现在还要办一个不动产登记证”“多出的80是办理‘预告登记’的费用”等一系列解释,但经记者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实,“预告登记”系房屋产权证书办理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且为免费办理,自2016年8月25日,即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郑州开始执行后,所有新办产权证书的房屋只有不动产登记证书,一个房屋同时拥有“房本和不动产证”的说法更是无稽之谈。
记者电话采访华润郑州总部客服人员时,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之所以对使用按揭的客户代收160元的登记费,其中的80元,正是本应由银行等抵押权人所承担的一笔费用。对于此,客服人员又向记者补充说,针对“替银行承担”的80元钱,购房者可保留发票后期向银行追偿报销,但她也同时表示,这80元银行是否会给予兑现,“这不好说,要看银行的态度”。
声称委托第三方,收据却盖着华润的章,千元“代办费”究竟给了谁?
在上述两笔费用问题厘清后,投诉人康先生还向记者提出了第三个疑问,即华润方所称“代办费”究竟是给了谁。
“华润方说是委托给了第三方公司,但收据上盖的却是开发商的章,我至今也没见过所谓第三方公司的发票,谁知道是不是华润自己编了个理由把钱给收了?”康先生说。
对此,记者再次通过华润郑州公司的客服电话进行了询问。客服人员告诉记者,康先生等业主所持收据上所盖“郑州润兴置业有限公司”确系华润悦玺项目的开发商。当记者以康先生的名义提出索要第三方公司发票的要求时,工作人员表示需要向上级部门进行反映后再给记者反馈。
在电话中,工作人员再次向记者表示,代办费只是华润替第三方公司代收,“只是过一下账,所以华润可能不能开发票”,而当记者追问第三方公司究竟是哪家时,工作人员也并未给出明确答复。“您可以理解为跑腿儿公司,就是为您代办业务的。”
经电话沟通后,客服人员留下了记者的电话,并告知在得到上级回复后,会把能否开具第三方公司发票的结果告知记者。“估计得几天时间,今天应该给您回复不了。”
律师观点:虽有合同约定,但合同内存在“霸王条款”
对于华润方收取康先生“代办费”一事,其实在康先生与华润方所签订购房合同的补充条款中,有着相应的体现。
对于康先生的这一遭遇,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果律师表示,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已在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的通知中,明确将办理抵押登记的费用缴纳人确定为抵押权人,即银行等金融机构。而康先生所反映房地产开发企业这种转嫁于消费者的行为,显然是利用开发商和购房者双方不平等的交易地位对于购房者权利的侵犯。对于购房者而言,有权拒绝缴纳多余的登记费,已经缴纳的可以依据凭证向银行主张追偿,必要时购房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开发商在合同补充条款中规定“采用按揭付款方式的必须不可撤销的委托出卖人或出卖人指定的第三方代为办理转移登记”的约定是很明确的“霸王条款”,且这一约定已明显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消费者具有自主选择权的规定,购房者可以依据法律向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必要时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业界声音:产权代办的核心是给开发商“省事儿”,强制收取确实不妥
11月27日下午,当记者就上述问题对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采访时,相关负责人强调,对于普通购房者为自己住宅类不动产办理产权证书时,其所需要承担的费用就是80元每件。“登记费的收费标准为住宅类80元每件,非住宅类550元每件,如共有人需要再出证,每个证加收10元。如果是按揭购房,办理抵押权登记(出具不动产登记证明,编者注)的登记费应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承担。”该负责人介绍说。
上述负责人还表示,从2016年8月起,郑州不动产登记部门通过不断推出便民举措,目前各项登记手续的办理时效已全面压缩,以康先生所办首次转移登记为例,会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此外,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不动产登记部门从未要求必须委托代办公司进行办理,只要申请人所持手续完备,登记部门均会受理。“首次转移登记确需开发商和买受人同时发起申请。对于新楼盘而言,目前,不动产和房管部门往往会采取上门办证、通知小区居民集体面签的形式进行办理,即便错过了集体面签时间,只要您从开发商处拿到完备的手续和委托函,我们一样可以受理。”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