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0余个P2P网贷平台被立案侦查——
高息诱惑套路多 庞氏骗局需防范
本报记者 钱箐旎
前几日,公安部发布的一则通报吸引了社会各界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关注。
根据该通报,2018年6月份以来,P2P网络借贷平台风险频发,严重侵害民众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380余个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网贷平台立案侦查。据不完全统计,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价值约百亿元。
通报还指出,P2P网贷平台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呈现多发高发、欺骗性强、逃匿现象突出的特点。
公安机关的及时行动,得到了广大出借人的肯定。但需要看到的是,正是因为部分出借人对“投资”抱有“投机”心理,才让这些非法平台有了可乘之机。
“非法集资往往披着‘合法’外衣做损害用户利益的事情。”开鑫贷总经理鲍建富表示。据统计,2018年出问题的1282家伪P2P平台中,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的,分别占74.19%和19.89%。这些“挂羊头卖狗肉”的伪平台给不少用户造成了财产损失,也严重损害了行业形象和声誉,让用户对网贷行业产生了误解。
在鲍建富看来,加大打击非法集资力度,一是可以保护用户合法权益,让这些非法集资平台无处藏身。二是维护行业正常秩序,非法集资的伪平台破坏行业形象,把它们淘汰出去,去伪存真,有利于恢复用户对行业的信心,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同时,打击非法集资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行业违法违规现象。
需要提醒的是,对出借人来说,在选择网贷产品时,一定要秉持“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的理念,养成理性投资的习惯。“出借人在选择平台或者是在评估具体标的时,切忌不求甚解,应对平台的股东背景、业务类型、资产真实性、平台风控有效性、资产质量、计划标的退出规则等有充分的了解后再投资。”网贷天眼分析师李鹏飞表示,还应避免侥幸心理,面对超高收益诱惑时,应冷静分析平台业务,防范庞氏骗局,避免损失本金。
李鹏飞指出,出借人应借助互联网多渠道获取信息,综合判断,不可仅凭平台宣传的国资、风投、上市背景决定出借,根据对2018年“雷潮”的观察,平台无论背景如何光鲜,只要资产不真实,资金流向不明确,业务不合规,仍然无法避免爆雷。此外,对于已经出借的标的,出借人也可通过查核平台的资产质量进一步把控,如果发现虚构标的或是自融迹象的,应尽早报案,最大限度挽回不必要的损失。
出借人在选择网贷产品时,需要明白,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在选择产品前,出借人要先对自身承担风险的能力有非常明确的认识,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目前,行业内普遍的年化收益率在6%至8%,要主动拒绝高息诱惑,远离非法集资。”鲍建富还建议,出借人应主动提升自身的理财专业知识,在投资前多问、多研究,通过多角度综合判断来选择正规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