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器材部件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两地监管部门给出了不同判断,持续发酵的舆论把自动贩售机推上了“风口浪尖”
“天使之橙”:陷入金属污染“罗生门”之后……
用户扫码付费后,一个个黄灿灿的橙子,经由传送带自动滚到榨汁机里,仅用40秒钟,一杯鲜榨果汁便出现了——一段时间以来,在国内多个城市的大型商场里,几乎都可以看到这样的消费场景。
随着消费升级和新零售日益崛起,无人现制现售的智能终端——“天使之橙”脱颖而出成为国内自动贩售行业里的一道亮丽风景线,并为首都机场、上海地铁等交通枢纽中心提供橙汁饮品服务,俨然成为新零售领域的一张“名片”。
相关数据显示,“天使之橙”在全国200多个城市拥有超过6000台终端贩售机,月销量超过800万杯。
然而,一度备受消费者青睐的“天使之橙”近日却因设备内部部件材质问题陷入金属污染风波,先是被深圳市市场稽查局开出百万元的“天价罚单”,而后“剧情反转”,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判定违法行为不成立,不予立案。鉴于两地监管部门对其判罚存在争议,“天使之橙”已经于2月21日在深圳暂停营业。
“天使之橙”缘何陷入金属污染“罗生门”?鲜榨果汁贩售机是否真的安全、让人放心呢?这类自动贩售模式在受到质疑之后又将走向何方?
两地监管部门得出不同判断
公开资料显示,2018年1月,深圳市市场稽查局收到举报,称上海巨昂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使用的“天使之橙”现榨橙汁自动贩售机涉嫌不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查处。
经对“天使之橙”售卖网点、企业经营场检查,并委托技术机构对涉案设备进行检验检测后,深圳市场监管部门认为“天使之橙”现榨橙汁机内部压榨橙子的“上下爪”部件已接触橙汁食品,且设备内部“上下爪”部件材质为铝合金,未覆有有机涂层,违反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中相关规定,并以此为依据,于2019年1月8日对“天使之橙”的运营方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1199070元。
据了解,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明确规定,金属材料和制品(镀锡薄板容器除外)中,食品接触面未覆有机涂层的铝和铝合金、铜和铜合金,以及金属镀层不得接触酸性食品。
然而,这却遭到了“天使之橙”运营方的质疑。2月16日,“天使之橙”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近日网上出现“天使之橙现榨橙汁自动贩售机不符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言论,与实际情况不符。该声明表示,上海松江区市场监管局于1月25日检测后作出不同判决:“天使之橙”自动贩卖机的铝件上下爪符合国家标准,没有接触橙汁等酸性食品,公司涉嫌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行为不成立。同时强调,公司已通过国际检测机构SGS对整套终端运营管理体系的评估验收,以及包括IS9001在内的多项重要质量认证。
在该条微博的配图中,记者看到了1月25日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管局发送给深圳市市场稽查局的《关于上海巨昂实业有限公司案件线索移送情况的复函》,该复函明确表示“上海巨昂实业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行为不成立,故决定不予立案”。
尺度如何拿捏
为何同一个部件,两地监管部门却给出了不同判断?
普遍分析认为,两地监管机构认定结论冲突的原因是实验方法不同。在食品工程博士云无心看来,这种无人操作的自动榨汁机,最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在于机器是否按时规范地清洗和机器中的橙子是否能保持新鲜。显然,这两点风险并不取决于机器本身,而在于管理人员是否规范运营。
记者了解到,目前整个行业在机器研发上最关注的是细菌超标问题,主要手段是通过臭氧杀菌等技术为机器内的水果保鲜。其次是机器榨汁组件的清洗,但基本上都是人工手洗,自动清洗效果甚微。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副教授朱毅认为,两地监管部门的不同判断多是监管执行的过程当中拿捏尺度的不同,但监管的终极目标都是为了捍卫食品安全,因此,除了关注上下爪的这个抓头是否接触果汁之外,更应该对果汁进行抽检,通过有力的数据说服公众。
监管面临新挑战
据公开资料显示,上海巨昂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在推出“天使之橙”之前还打造过名为“5个橙子”的现榨橙汁终端品牌。2014年3月,“5个橙子”就因现榨橙汁自动贩售机中出现霉变橙子、橙汁中出现黑点被曝光,此后被原上海市食药监局勒令整改,而“天使之橙”正是整改后推出的新产品。
2018年12月,“天使之橙”官方微博发布了一则名为“橙子先生的甜蜜夺冠之旅”的漫画,详细描述了橙子如何经历严格筛选,最终成为消费者手中一杯鲜榨果汁的过程。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系列的筛选只是公司自发的行为,行业并无统一的标准。
也就是说,相较于成熟的传统零售业态,无人新零售产品尚处于起步和探索的阶段,在监管机制、技术成熟度等方面还面临着一些挑战,更需要有力的市场监管和完善的行业标准来保驾护航。
如今,持续发酵的舆论也把自动贩售行业推上了“风口浪尖”。多位业内从业者均表示,一旦某个终端出现问题,整个行业的发展都会受到影响,呼吁尽快建立统一标准,对行业内部的违规行为进行规范,而不应笼统地将自动贩卖即食食品归为预包装食品或自制饮品,而应该由国家统一出台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