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主席“首秀”聚焦科创板——
征求意见近尾声 首批上市名单未出炉
2月27日,两会前夕,国新办举行的一场新闻发布会座无虚席。媒体记者提前一两个小时到场,只为等待不久前刚刚履新的证监会主席易会满。
这是易会满执掌证监会后的“首秀”,恰逢其上任满月之际。易会满称自己还是资本市场的一名“新兵”,“上任后才1个月就感受到了什么是坐在‘火山口’”。
近1个半小时的新闻发布会上,媒体聚焦的话题离不开“科创板”3个字。征求意见的情况如何?相关制度规则何时落地?首批登上科创板的企业定了吗……发布会上,易会满和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负责人一一作出解答。
科创板不太会出现大批集中申报的现象
首次公开谈起科创板,易会满就强调科创板不是一个简单“板”的增加,其核心“在于制度创新,在于改革”。
从设立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的消息发布到今天,虽然才短短3个多月,科创板已渐具雏形。科创板相关制度规则的征求意见稿已经在春节前夕发布,征求意见已陆续接近尾声。
从征求意见稿内容看,相关部门对科创板在发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等方面做了许多制度创新。
其中,上交所的6个规则在本月20日已经结束征求意见,根据上交所理事长黄红元表述,在过去20天里,上交所在官网上开设了专栏收集意见,以及向个人投资者发放了问卷调查。
从回收的近4万份问卷中可以看出,大家肯定了规则的全面性和系统性,提出的意见主要聚焦在几个方面:希望发行审核标准进一步细化、适当公开;关心证监会的注册和交易所的审核高效衔接;关心投资者门槛是不是适当,未上市红筹企业准入的条件以及交易机制的平衡性;“老股减持”的宽严相济,如何吸引更多的中长期资金参与这个市场,以及进一步提高造假欺诈上市违法行为的成本。
此外,上交所还选择了北京、上海、深圳、成都4个城市,组织专业机构召开座谈会,包括科创企业代表、基金公司、保险资管二级市场专业投资机构,以及PE、VC这些一级市场的专业投资机构,还有个人投资者、律师、会计师等机构,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黄红元表示,目前上交所正组织专业人员对这些意见进行分析评估,“相关制度规则将在证监会的统筹指导下做必要修改,然后履行报批程序后,很快会公布实施。”
科创板目前没有首批上市名单
一段时间以来,网上不时传出上科创板的“首批名单”。对此,黄红元明确表示目前没有“首批名单”,“上交所确实做了很多摸底工作,通过证券公司,各地方政府的金融局、证监局了解了科创企业的储备情况”。
从这些企业的地理分布看,北京、武汉、成都、西安等地区的科技企业数量较多;从行业分布看,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制造、新材料这些领域的企业相对多点。
“这些企业总体特征是研发投入比较大,成长性比较好。”一番摸底下来,上交所认为按照科创板的定位和准入条件,以及这些企业自身的意愿,科创板的后备企业数量还比较适当。
而企业对于申请上科创板的准备,其实有快有慢,“我们的一个基本判断是可能不太会出现大批量的集中申报”。
证监会副主席李超也表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资本市场的一项增量改革,并不意味大量企业可以比较宽松地上市。“科创板有严格的相应标准和程序,不是说随便谁想上市就可以上市。”李超认为,只要中介机构、发行人、投资者等市场各方以及监管部门归位尽责,相信科创板不会出现大水漫灌的局面。
对于第一家登上科创板企业的时间,黄红元表示,目前不太好估计,“因为涉及的因素和环节还比较多,下一步规则公布以后交易所要启动受理工作。”
科创板能否平稳实施在于各方努力
此次设立科创板首次引入了市值上市标准,对于科创企业来说,“高估值”是近年来一些技术企业的通病。
有人担心上科创板的这些创新型企业是否会出现估值过高,或者破发的现象。李超表示,对创新型企业的估值从世界各国来讲都是难题,“到底是估高了?还是估低了?其他资本市场也出现过上市后大涨或纷纷跌破发行价的情况。”
在李超看来,企业的估值不是靠证监会和上交所来判断,要让“市场”来说话。从此前发布的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的相关制度规则征求意见稿内容看,科创板上市企业在发行环节有买卖双方询价、路演一系列的制度性安排,“希望通过市场的约束机制促使科创企业的估值更加合理”。
对于未来上市科创板的企业,李超希望大家能更加理性看待,“科创板准备上市的企业存在着技术迭代快,甚至有些还未盈利,这些不确定性要比传统行业的企业要大。”
因此,科创板相应的制度创新也需要磨合期、试验期。李超认为,不排除科创板初期可能出现个别公司定价并不完全符合市场各方的预期,也不排除部分股价出现一定波动甚至是比较大的波动。李超希望,对于方方面面可能出现的问题,大家多给予一定的包容度和宽容度。
易会满对科创板的未来寄予厚望。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是一个创新,也是一个试验田,要为其他板块的改革积累经验。如果参与各方都能提高水平,那么资本市场将会出现一个脱胎换骨的变化。
在他看来,科创板这一新增的板块能否平稳落地实施得好,不仅在于监管部门和交易所的尽职尽责,还需要市场参与方的齐心协力。
比如发行人要充分地进行信息披露,其次是保荐人、投行机构。易会满指出,科创板发行的最大特点是在定价、承销方面和现有的其他板不一样,尤其是定价能力、销售能力是考验一家投行的核心竞争力。这方面,证监会其实也担心现有的境内投行机构经验储备还不够,“需要券商、投行机构做充分准备。”
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的相关制度规则公开征求意见已经到了收尾阶段。李超表示,针对科创板,下一步证监会会根据社会各方意见尽快修改后正式发布。
除此之外,还有一部分配套的规则、指引需要制定。再来就是技术系统的准备,这其中包括上交所、登记结算公司以及证券公司各方的技术准备,“现在在有序和紧锣密鼓地推进。”
李超表示,对申请上市的企业进行相应的审核之外,还有后续的询价、定价、配售等一系列相对复杂的工作,证监会将指导和督促相关机构和各方,使得科创板能够按照预期比较平稳的落地。
“交易所层面还有一些不需要公开征求意见的配套的实施细则或者指引,我们也抓紧在行业征求意见。接下来会按照‘急用先行’的方式分批分步发布。”黄红元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