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交所向瀚叶股份下发问询函,要求瀚叶股份就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冻结、子公司股权冻结以及公司担保行为等情况,说明原因、是否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问题。
瀚叶股份披露公告称,因自然人杨金毛起诉公司控股股东沈培今及公司一案的诉前财产保全,沈培今所持3.47亿股公司股份被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司法冻结,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04%。因公司尚未收到法院传票,公司及沈培今无法知晓案件具体内容。
5月11日,瀚叶股份披露公告称,全资子公司拜克科技于2019年6月17日分两次向升华小贷申请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拜克科技员工夏继明于2019年6月17日向升华小贷申请贷款,并由拜克科技及瀚叶股份提供担保。因拜克科技、夏继明未履行还款付息义务,拜克科技、夏继明及瀚叶股份被起诉,德清县人民法院裁定冻结相关方银行存款合计3500万元,或者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财产。另经瀚叶股份查询,其持有的拜克科技100%股权已被德清县人民法院冻结,持有的参股子公司财通基金30%股权及青岛易邦33.44%股权被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
上交所要求瀚叶股份自查并核实,公司是否与杨金毛及控股股东沈培今签订相关合同,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是否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并应当尽快核实相关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拜克科技、夏继明向升华小贷申请贷款,均于2019年6月17日签订合同,拜克科技均以同一项不动产(产权证编号:浙(2018)德清县不动产权第0017626号)提供抵押担保,瀚叶股份均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此后升华小贷根据合同陆续将2900万元汇入指定帐户。
上交所要求瀚叶股份核实并补充披露夏继明在拜克科技所任职务,其与拜克科技及公司签订相关贷款及担保合同,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以及相关决策过程及具体经办人员情况。同时,瀚叶股份还需说明相关借款转入的指定账户、账户实际控制人、相关资金使用情况和最终去向,夏继明及拜克科技申请相关贷款,以及拜克科技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原因及合理,相关事项是否存在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018年,拜克科技净资产占上市公司的10.70%,营业收入占比62.66%,净利润占比13.21%。瀚叶股份2018年持有财通基金30%股权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3.97亿元,占上市公司净资产的9.15%,确认投资收益-723.32万元,以及青岛易邦33.44%股权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3.61亿元,净资产占比为8.32%,确认投资收益1.44亿元,净利润占比为且为瀚叶股份收入、利润的主要来源。
上交所要求瀚叶股份核实并补充披露相关股份冻结是否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以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根据要求,瀚叶股份需要在5月19日前以书面形式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记者郭美岑 朱政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