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齐慧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今天召开的2020年全国船舶检验工作会议提出,2021年要全面推进船舶检验证书电子化。
船舶检验发挥着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清洁的基础性作用,是造船、航运、渔业和相关制造领域发展的重要支撑。会议要求,“十四五”和今后一段时期,要坚持包容审慎原则,发挥社会力量作用,鼓励创新和优化船舶检验体制机制。鼓励区域检验联盟构建,形成新的供给模式。大力推进国际一流中国船级社建设,推动检验服务、航运相关产业走出去。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对守信船舶提供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推进建立结构合理的船检人才梯队和专家库,构建系统完备的船舶检验法规体系。强化船舶检验质量监督,构建船舶检验履职报告机制。
会议强调,要聚焦新一代智能航运、新材料、新能源等科技前沿,开展智能船舶、大型深远海多功能救助船等船型技术及相关技术法规研究,推进北斗导航技术应用。积极推进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高能效“绿色船舶”的技术法规建设,助推绿色航运发展。2021年要全面推进船舶检验证书电子化。稳步推进自贸区(港)国际登记船舶法定检验开放。深度参与国际组织无人船立法、温室气体减排等有关船舶技术标准议题,继续深化国际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