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0787 证券简称:中山传媒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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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报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嘉飞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48,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2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的规定,积极推
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研究部署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和发展战略。
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在疫情的持续影响下极力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基于战略规划和现状为出发点,以加强业务经营为重心,整合公司业务体系和人力资源,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使公司在治理结构、内部管理、业务经营等各方面的发展开创更有利的态势。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48,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二) 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公司全体监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48,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 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3年 4月 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3-012、2023-013)。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48,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四) 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对由华兴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编制的公司 2022年度审计报告进行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年度审计报告审计程序合法合规,所审计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了公司财务实际运行状况。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48,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五) 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财务总监就2022年度
财务决算情况向董事会汇报。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年度财
务决算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48,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六) 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财务总监就2023年度
财务预算情况向董事会汇报。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度财
务预算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普通股同意股数48,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七) 审议通过《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4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权益
分派预案》(公告编号:2023-014)。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48,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八) 审议通过《2022年度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关于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
告》进行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48,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
股东应当回避,因公司全体股东均为关联股东,经协商一致,全体股东均参与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审议,且有权投票表决。
(九) 审议否决《关于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3年 4月 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拟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8,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十)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使用闲置资金进行银行委托理财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3年 4月 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委
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48,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3年 4月 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日
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48,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
股东应当回避,因公司全体股东均为关联股东,经协商一致,全体股东均参与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审议,且有权投票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3年 4月 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补充确
认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48,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
股东应当回避,因公司全体股东均为关联股东,经协商一致,全体股东均参与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审议,且有权投票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名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4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
司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名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48,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保衡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程禹斌、刘天玲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法定代表
人及其委托的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保衡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山报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山报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