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1、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2、2019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从12月1日至7日,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全国部署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活动,这也是中国第二次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3、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每年的12月4日而设立的节日。
4、扩展资料: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5、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6、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
7、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
8、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
9、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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