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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1日讯(通讯员 黄雯)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长期秉持“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理念,让人民感受到执行的力度与温度。近日,江华人民法院为申请执行人杨某追回全部货款。
魏某拖欠某饲料店货款,经法院判决,魏某应给付该店老板杨某货款8万余元。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于2022年6月达成和解并长期执行,被执行人魏某当场给付2万元,剩余案款由被执行人魏某及其子女于2022年12月底前还清。和解协议生效后被执行人魏某及其子女均未履行义务,杨某于2023年4月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江华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了解情况后,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干警们多番释法明理、耐心劝导,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魏某的子女当场给付一半欠款,剩余欠款于5月底之前一次性还清。为保障申请执行人利益,江华人民法院特地等到被执行人还清案款后再进行结案。最终,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被执行人当场偿还剩余案款,案件终于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