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省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加强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国省道交通安全执法管控、加强国省道交通安全管理组织保障,提出到2025年底,一级公路及双向四车道大流量二级公路中央隔离设施应设尽设,乡道以上支路接入国省道的路口“坡改平”应改尽改;国省道要实现“平均每3公里一处高清视频监控和智能卡口”,穿村过镇路段、平交路口、事故多发路段要做到视频监控100%全覆盖,并以县(市、区)为单位,打造一批“交通安全文明示范村”“无摩电亡人事故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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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路段半年内增设完善“五必上”设施
提升国省道“建管养”水平、限期治理事故多发路段、系统提升穿城镇路段交通安全品质是《通知》中加强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的重点内容。《通知》提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要重点加强低等级路段升级改造,提高国省道二级及以上路段比重。珠三角地区重点加强局部瓶颈路段改造,提升路网通行服务品质。到2025年底,一级公路及双向四车道大流量二级公路中央隔离设施应设尽设,乡道以上支路接入国省道的路口“坡改平”应改尽改。
《通知》提出,要按照“每发生一起事故,限期消除一类隐患”的原则,强力推进国省道事故多发路段治理。对近三年发生过3起以上正面相撞亡人交通事故的双向四车道路段,自排查确认之日起,力争半年内增设中央隔离设施。对近三年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累计超过5人的平交路口,力争半年内增设完善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设施。对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路侧险要路段,力争半年内增设完善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设施。对夜间事故多发路段,一律及时增设主动发光设施。
部分穿城镇路段可视情况增加车道数改善通行环境
对于穿城镇路段交通安全,《通知》提出,要综合采取增设辅道、中央分隔、机动车非机动车分隔、行人过街、警示提示标志等设施;清理占路集市、摊点,整理优化路侧空间;参照城市道路标准安装路灯,在公路范围外两侧划设停车泊位等措施,切实改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通行条件。对交通拥堵、混合交通严重的穿城镇路段,要结合实际交通需求和城镇化环境特点,通过增加车道数、平交口跨线桥改造或调整路线走向等方式,从根本上改善通行环境。到2023年、2024年、2025年底,各地市、县(市、区)国省道穿城镇路段按照相关标准和实际需要进行改造的完成率应分别达到30%、60%和80%。
《通知》还提出,要全面改造升级平交路口,重点组织实施国省道沿线平交路口视距、路权、交通组织、基础设施“四项改造”。对流量较大、碰撞事故高发的路口,交通信号灯要应建尽建,有条件的路口要安装夜间照明设备。到2023年、2024年、2025年底,各地市、县(市、区)国省道沿线平交路口,所涉项目改造的完成率应分别达到30%、60%和100%。
实现“平均每3公里一处高清视频监控和智能卡口”
《通知》提出,加强国省道视频监控、卡口等科技装备建设和数据资源共享。到2025年底,全省国省道省际、市际、县际流量监测设备应100%完成建设;国省道要实现“平均每3公里一处高清视频监控和智能卡口”,穿村过镇路段、平交路口、事故多发路段要做到视频监控100%全覆盖;在流量大、货车通行比例较高的路段,逐步推行货车靠右通行的管理措施,至少每5公里增设一处货车靠右行标志;线形条件较好的路段以及学校路段,连续长陡下坡、急弯和出入口视距受限等路段,相交道路较少的长路段,应做到定点测速、区间测速应设尽设。
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邱伟荣 摄(资料图)。
此外,《通知》强调,要严查“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酒驾醉驾、货车违法载人以及校车、农机车辆违法上路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并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持续深化“两站两员”(乡镇交管站、农村劝导站、乡镇交管员、农村劝导员)建设,完善配套保障、激励和监管措施,提升宣传劝导及教育引导水平。国省道沿线行政村要全覆盖建设“一站一墙一牌一窗”(劝导站、提示牌、墙体标语、宣传橱窗)交通安全宣传阵地,抓好“一盔一带”“一老一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以县(市、区)为单位,打造一批“交通安全文明示范村”“无摩电亡人事故示范村”。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杨朝露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张映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