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奥迪一则二手车广告引发网友吐槽。广告显示,在婚礼上婆婆冲上台,拉扯新娘仔细检查鼻子、耳朵、牙口,然后做出“OK”手势,随后弹出奥迪二手车页面,配音“官方认证才放心”。(7月20日的《南方日报》)
这则奥迪广告之所以为人诟病,关键是存在两大诱人的联想伤害。一方面把儿媳当牲口任婆婆检查,并打出“OK”手势进行赞赏,是对儿媳人格尊严的伤害,是封建社会的残渣毒瘤;另一方面把整过容的女性或者不完整的女性当作“二手车”,是对女性贬值的人身攻击,是对女性尊严的不尊敬。
也许制作者的初衷并非如此,但这则广告很容易让人们产生负面联想,说明制作者在制作广告时,只考虑到商业效果,没有注重社会负面影响。因而,商家在制作广告时,一定要考虑商业效果与社会效果的良性统一,千万别为了追求过度的标新立异而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广告宣传精神文明自律规则》第五条规定,广告应当体现科学、真诚、善良,不得出现带有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也就是说,商家做广告,不能随心所欲,起码要对社会负责,对民众负责,不违背社会公德和风尚。因为商家作为社会的一员,应该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要对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不能昧着良心做事。
而这则奥迪广告,从伦理道德上讲,伤风败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从城市环境上讲,是一种视觉污染,污染了城市环境,有伤社会文明;从大众传播学上讲,把女性当作“二手车”,越出了人们认知承受的底线,传播社会反认知,一旦这种认知形成,危害无穷。何况,市场竞争也是有边界的,突破法律和社会公德的边界进行竞争,是一种不健康和不道德的竞争,且不说是否违法,至少会在民众心目中大打折扣。毕竟,越是在这个多元化时代里,越不能浮躁,更不能丢失做人的底线,不讲公德,不遵守公序良俗,否则,让商业广告侮辱女性,只会让文明节操与公德素养污垢一地。
高尔基说:“我们的艺术应当比现实站得更高,应当使人不脱离现实又高于现实。”艺术来源于大众生活,必须服务于大众生活。艺术应该尊重这个现实,广告艺术也如此;否则,广告不尊重现实,不能给人们带来精神享受,反而造成污染,甚至人格伤害,只会违背公序良俗、伦理道德、文明风俗和法律法规,理应叫停。毕竟,广告作为一种文化传播载体,理应承担起弘扬精神文明风尚、塑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的社会责任,而不是把人们引向邪恶的认知,产生负面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