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获悉,我省不断加快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立法,《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已经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
《条例(草案)》共六章六十四条,分为总则、创造与运用、保护、服务与管理、监督检查、附则。为了鼓励和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条例(草案)》重点在以下几方面进行了规定:一是鼓励、支持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各类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为高质量创造提供政策支撑。二是促进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建立和完善申请前评估、职务科技成果披露、知识产权转化运营等多项制度。三是健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情况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内容,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将知识产权纳入课程体系,设立知识产权专业、学院,加强与企业、科研院所、服务机构等合作。四是加大知识产权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在知识产权金融产品、服务、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创新,支持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风险投资、证券化、信托等金融服务。规定有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企业可以依法设立知识产权基金,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企业可以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知识产权债券等形式融资。
同时,构建完善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手段,从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加强协同配合,着力构建既相互衔接,又相互协同的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一是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立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自我保护与社会共治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推动开展涉知识产权公益诉讼工作,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工作机制,引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建立知识产权信用承诺制度。二是健全保护工作机制。明确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职责,完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工作体系,建立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部门案件移送制度,建立及时制止涉嫌侵权行为制度以及技术调查员、调查令、案例指导制度。三是强化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商业秘密、重点商标、电子商务、展会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措施。
(记者 朱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