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普爱思被曝多次行贿 多起官员贪腐案件中现身影

2017-12-08 14:59:40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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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普爱思滴眼液广告截图。

昨天,舆论漩涡中的莎普爱思又被曝出行贿丑闻。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多起官员贪腐案件中都能发现莎普爱思身影。该公司工作人员多次向所在地科技局官员行贿,这些官员多涉及技术领域,收受赃款。

2014年8月,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作出的一份判决(嘉平刑初字第500号)显示,2004年至2008年,被告人沈平先后担任平湖市科学技术局(下称科技局)科技发展科科员、科长期间,为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公司有关人员贿赂21.7万元。证据显示,2006年,沈平非法收受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时亮现金1万元。据悉,沈平主要负责各类科技计划申报、提出各类科研经费配置建议方案,指导管理各类计划项目等工作。沈平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没收财产40000元。

此外,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2016年8月作出的一份判决(浙0482刑初686号)显示,原平湖市科技局信息中心副主任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284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中,2015年,程某非法收受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吴建伟现金1500元。程某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

2016年3月16日,平湖市科技局再现腐败丑闻,曾担任该局科技管理科科长、科技发展科科长的全俊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当年11月10日,平湖市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浙0482刑初858号)认定,全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508880元。其中,证据显示,2015年浙江省级新产品鉴定期间,全俊收受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汪某现金2000元。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莎普爱思成立于2000年,经营范围为滴眼剂、大容量注射剂、口服溶液剂等的生产和销售。公司注册地为浙江省平湖市。公司主打产品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商品名:莎普爱思)因夸张的广告宣传,近期受到多名眼科医生质疑。

 

动态

浙江食药监局:莎普爱思应立即开展广告自查

本报讯(记者赵新培)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天发布通知,督促莎普爱思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并要求莎普爱思立即开展广告自查。

通知中,浙江食药监局对浙江省莎普爱思药业有限公司提出三点要求,首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有关规定,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并于三年内将评价结果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第二是立即开展广告自查,对发布在国内各种媒介上有关苄达赖氨酸滴眼液的广告、宣传、标识、标语等,严格对照药品说明书适应症中规定的文字表述和广告法规有关规定进行自查,不符合规定的,立即纠正,并报当地市场监管局。第三是严格执行药品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确保药品生命周期的质量和安全。

上市公司莎普爱思12月6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因重要事项未公告而停牌,2017年12月7日全天停牌。

12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通知称,鉴于医务界部分医生对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苄达赖氨酸滴眼液疗效提出质疑,请浙江省食药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有关规定,督促企业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并于三年内将评价结果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

国家食药监总局在通知中明确要求,为防止误导消费者,该药品批准广告应严格按照说明书适应症中规定的文字表述,不得有超出说明书适应症的文字内容。

莎普爱思滴眼液遭专家质疑引发舆论关注后,12月5日,浙江省食品药品稽查局就公众关心的问题进行回应。经核查2015年至今有关省级(内含市抽情况)药品抽验数据,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尚未发现标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商品名:莎普爱思)抽验不合格情况。至于莎普爱思滴眼液的国抽和外省抽验情况,没有收到相关数据,国家局和外省如果发现抽验不合格情况,会将有关情况通报浙江省食品药品稽查局,并按照规定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官网和外省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及时予以公告。

最新

莎普爱思今天继续停牌

处于舆论风口浪尖上的莎普爱思昨天停牌,并于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获悉国家食药监总局上述通知以及收到浙江省食药监局上述文件后,立即对公司目前所面临的情况进行初步评估,因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公司股票12月8日起继续停牌。

市场:此前抄底的国民信托可能“踩雷”

莎普爱思本周跌幅6.75%。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莎普爱思今年跌幅为26%。

市场分析,三季度入场抄底的国民信托此次可能“踩雷”。莎普爱思前十大流通股股东名单显示,截至2017年9月30日,前十大流通股东中,国民信托独占4席。国民信托4个信托计划均为今年三季度新进前十大流通股股东。

三季报显示,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国民信托·龙头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莎普爱思2427369股,占比1.061%;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国民信托·三想梦想7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莎普爱思2400000股,占比1.049%;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国民信托·龙头7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莎普爱思1400000股,占比0.612%;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国民信托·三想梦想9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莎普爱思1269734股,占比0.555%;分列第5、6、7、8大流通股东。

业绩:今年营收和净利双双下降

对一家比较依赖广告宣传的医药公司来说,无疑地,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并质疑,堪称一次“黑天鹅”事件。同时又值年底各大机构调仓换股之际,莎普爱思股价很难不受牵连。

质疑声初起之时,公司股价一度跌停,如果复牌,会不会出现机构出逃,尤其是重仓的国民信托,颇难预料。

10月27日,莎普爱思发布2017年三季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3亿元,同比下降3.49%;净利润为1.40亿元,同比下降32.5253%;每股收益为0.56元。

如果以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前三季度比较,其营收分别为7.07亿、7.28亿和7.03亿,营收同比增长分别为20.79%、2.91%和-3.49%。其同期净利润分别为1.23亿、1.55亿和1.36亿,同比增长分别为27.60%、62.54%和-32.53%。

即使没有“黑天鹅”事件,其营收与净利均出现下降的趋势,然而其广告仍处于增长状态。

关注:今年广告投入已达2.6亿元

统计显示,莎普爱思2014年至2017年前三季度广告费用分别为2.1亿元、2.4亿元、2.6亿元、2.6亿元,营收占比分别为27.1%、26.1%、26.8%和31.9%。

而针对公司广告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的问题,莎普爱思表示,主要是因为公司产品较为单一。目前滴眼液产品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超过 75%(2016年经审计数),与其他多品种经营的上市公司相比,公司通过广告投入提高品牌知名度,弥补公司产品品种单一的不足。莎普爱思提供的数据显示,2014年至2017年前三季度公司滴眼液业务营收占比分别为66.35%、72.03%、77.03%、73.91%。

针对研发费用较低的说法,莎普爱思则表示,公司研发产品周期较长,需要持续投入。另外,公司研发费用的投入是依据研发的进展逐步投入。莎普爱思认为,与同行业相比,公司研发费用的投入合理。根据相关报道,莎普爱思2016年广告费用高达2.6亿元,而同年的药物研发费用仅有0.29 亿元。文/本报记者 刘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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