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3月18日讯 日前,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3批次检出禁用物质化妆品的通告(2020年第20号)”。
公告显示,在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标示为汕头市美妮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追美女士雪肤活力霜、追美活泉补水盈润保湿霜2批次护肤类产品,不合格项目均为“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为3:1)”;广州阿贝阿妈婴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米松花爽身粉1批次爽身粉类产品检出禁用物质,不合格项目为硼酸和硼酸盐。
国家药监局表示,上述不合格产品相关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生产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的有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要求浙江省、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