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方案》。这一表态意味着中国将设立“金融法院”这一类专门法院。而这一重大改革举措将于何时正式落地,一直备受各界期待。
如今,相关改革举措已有实质性进展,上海金融法院落地工作进入倒计时。4月25日,《关于在上海设立金融法院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如果该《决定 (草案)》能在此次常委会上提请表决并获得通过,那么将意味着上海金融法院正式落地。而在案件管辖范围上,则包括金融商事案件、涉金融行政案件等。
有益国家金融战略深入实施
此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决定 (草案)》指出,为推进国家金融战略实施,健全完善金融审判体系,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和金融健康发展,决定在上海设立金融法院。上海金融法院对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现场注意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作《决定 (草案)》说明时表示,设立上海金融法院有利于增强中国金融司法的国际影响力。就此,他进一步阐释道:“通过设立上海金融法院,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有助于提升我国在国际金融交易规则制定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为我国经济转型升级、“一带一路”建设营造更好的国际环境。”
周强表示,设立上海金融法院有利于国家金融战略的深入实施。他就此解释称: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不仅需要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和政策的有效性,也需要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金融审判体系。
而设立上海金融法院,对金融案件实行集中管辖,不仅有利于依法保障金融改革顺利推进,引导金融行业“脱虚向实”,服务实体经济,同时也有利于人民法院与金融监管部门形成合力,加强市场监管,维护金融安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此外,周强还进一步指出,设立上海金融法院将有利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建设。
上海金融案件平均年增51%
为何我国首个金融法院选择落户上海?这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一大话题。对此,周强也作了详细说明。
他指出,上海是中央确定并支持建设的国际金融中心,辖区内金融机构数量多,外资金融机构占比大,金融要素市场齐全,金融市场交易额巨大。近年来,上海法院受理的涉金融案件呈现新类型案件多、案件风险传导性强、审理难度较大、国际关注度高等突出特点,对金融审判专业化提出更高要求。
探索完善金融审判体系,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完善中国特色金融司法体系,应当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选择金融案件数量较多、金融审判基础较好的上海探索设立金融法院。
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也注意到,《决定 (草案)》说明相关内容也显示,上海设立金融法院有较强的现实需要。例如,《决定 (草案)》说明披露,近年来,上海市涉金融案件数量迅速增长,2013年至2017年平均每年增长51%,去年受理一审金融商事案件数量达到17.9万件。
金融商事案件等成管辖范围
未来,上海金融法院一旦设立,将具体管辖哪些案件?记者注意到,对于这个问题,周强进行了详细的解释。他表示,上海金融法院专门管辖上海市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金融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管辖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
具体来说,其案件管辖范围包括:1.上海市辖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金融借款、票据、信用证、证券、期货、保险、融资租赁、典当、金融仲裁等一审、二审和再审金融商事案件;2. 上海市辖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以金融监管机关为被告的一审、二审和再审涉金融行政案件;3. 上海市辖区新型、重大、疑难、复杂的一审金融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4.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指定由上海市辖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期货交易所等为被告或者第三人履行职责引发的一审民事、行政案件。
上海金融法院设立后,上海市第一、第二、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不再管辖金融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而对上海金融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此外,周强还表示,草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最高人民法院还将专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上海金融法院的案件管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