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深交所向八菱科技(19.130,-0.10,-0.52%)发出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具体决策过程、导致重大资产重组终止的具体原因,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高管等质押股份情况等。上证报此前曾刊发《重组方案一拖再拖 募投项目不达预期 八菱科技“拖延症”背后有何玄机》报道。
2017年11月20日,八菱科技筹划资产收购事项,股票停牌。今年5月18日,公司公告称,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境外资产收购,该境外资产分布于美国境内,收购资产所涉及的法律程序复杂,加之前些日子中美贸易关系紧张,收购境外资产能否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同时公告,拟受让苏州宇量电池有限公司20%至30%股权,宇量电池的整体估值为28亿元至35亿元。
针对公司的上述行为,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具体决策过程,包括提议人、协商时间、协商参与人、协商内容等;决定终止本次交易的具体原因、合理性和合规性;停牌期间开展工作的情况;重大资产重组中遇到的具体障碍,重点分析导致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终止的具体原因;在重组进展公告中充分披露收购境外资产的相关风险、是否披露境外资产可能涉及的敏感技术风险,以及在筹划重组过程中除此以外的其他信息披露是否合法合规。
深交所特别关注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高管等均存在质押公司股份的情况,要求公司说明:5%以上股东及高管将其所持公司股份质押的主要原因,质押融资的主要用途,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以及针对平仓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除质押股份外,上述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是否还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等。
由于公司拟受让开隆投资所持宇量电池20%至30%股权,宇量电池的整体估值为28亿元至35亿元,而公司2017年的净资产约为21.36亿元。深交所要求公司补充说明宇量电池整体估值的合理性、交易方式、资金来源。
另外,深交所还要求公司说明员工持股计划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自查相关股东权益变动披露是否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