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上海证券交易所方面获悉,为便利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做好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与上市工作,推动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顺利开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业务规则,结合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与上市业务实践,上交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与上市业务指南》进行了修订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据了解,本次修订涉及7个方面内容。第一,新增关于网上网下路演及上市相关事宜的声明;第二,调整了《上市保荐书》的部分文字表述;第三,调整了《上市申请书》的部分文字表述及提交方式;第四,新增公司章程命名规范;第五,按照《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下调上市公司上市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调整上市费用;第六,修改上证路演中心、上海市东方公证处联系电话;第七,新增采用累计投标询价时的相关公告事宜。上交所官网显示,科创板发行上市业务指南的首次发布在2019年6月21日。随后在6月25日作出修订,调整了每日需披露公告的上网时间。本次修订为正式发布以来的第二次修订。
同日,上交所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业务规则,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与上市业务指南》,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记者注意到,继今年4月对相关内容的新增和修改之后,此次修订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新增关于网上、网下路演及上市事宜的相关声明;二是新增采用累计投标询价时的相关公告事宜。
此外,上交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会员指南》进行了修订,并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本次修订主要补充了关于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处置相关内容。
并且,上交所昨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风险警示板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称,就《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七条的适用情形进一步明确。其中,A股风险警示板股票(包括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前收盘价格低于或等于0.1元人民币的,其涨跌幅限制为A股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即0.01元人民币。B股风险警示板股票(包括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前收盘价格低于或等于0.01美元的,其涨跌幅限制为B股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即0.001美元。A股风险警示板股票的申报价格最低为0.01元人民币,B股风险警示板股票的申报价格最低为0.001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