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采取实行差异化执法、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等有效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实行差异化执法,为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广西结合扎实推进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开展“强监管严执法年”活动,推进分类分级监管,实现一家企业对应一级执法主体,避免多层级重复执法和执法缺位。对安全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实行承诺制度,减少执法检查频次,强化企业自律;对安全管理基础条件一般的企业,实行计划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检查,督促加强安全管理;对安全管理基础条件差、问题隐患突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范围,增加执法检查频次,严格监管执法,强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环境。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本级实施事项13项,依法下放了8项。推进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广西将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等5个事项纳入自治区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压缩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间,2018年,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已将全区所有安全生产审批事项的办结时间压缩到法定办结时间50%以内,2019年再次压缩办结时间,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办结时间已由33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提速率达70%。目前全区安全生产建设项目办结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
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为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环境。广西建立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企业安全承诺制度。每年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向员工和社会公告;每天开展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辨识,在确认风险可控、隐患可除的前提下,由分管领导通过填写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公示牌向员工发布当日安全承诺公告,确保安全生产。
开辟守信“绿色通道”。广西对安全生产诚实守信企业优先办理行政审批,减少执法检查频次,降低检查抽查概率;对存在违法违规企业,建立不良信用记录,做到了守信者“无事不扰”,违法者“重拳打击”。同时,建立惩戒退出机制,对企业失信惩戒不搞“一刀切”,主动上门提供服务,指导企业落实整改。对于整改效果好、达到惩戒目的的企业,依法依规及时“松绑”,移出联合惩戒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