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是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重要物质基础,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然而,在民族地区仍然存在现代企业监管制度建设缓慢、企业国有资产底数不够清晰、抵御债务风险能力脆弱、企业监管体制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对此,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加强民族地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谈几点思考。
首先,要落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中的监事会程序性把关作用,不断推行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任期制和契约化(经营目标责任书)管理,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加大经营管理者外部引进聘用和内部培养选拔力度。二要改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考核分配和激励机制,综合考虑企业经营业绩、承担的社会责任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等因素,按企业类别完善薪酬考核办法,优化考核指标,改进考核方式,加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建设步伐,进一步激发国有企业活力。三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深化内部体制机制改革,适应业务发展需要,满足内部管控要求。强化董事会建设,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加强监事会建设,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四要深化国有企业内部用人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职务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薪酬能高能低为核心的内部用人制度。健全企业管理人员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制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对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紧缺型专业技术人才和职业经理人等,实行市场化的薪酬考核分配办法。
其次,摸清底数,加快企业国资清理。一是组织对历史遗留未改制企业和1999年后成立企业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彻底清理,摸清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底数。二是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对未改制企业国有资产进行审计,制定改革风险方案预案,分步骤、按程序划转到一家新的国有公司,统一进行人员安置、债务和不良资产处置,盘活有效资产进行开发利用。三是分区域分类别界定好各个国有公司资产,办理企业不动产证。
再其次,深化改革,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一是出台企业融资、代建、投资政策规定,规范代建审批及责权利关系,规范融资、投资审批和风险控制。二是清理核实县国有公司之间、公司和部门之间债权债务关系,合理实施账务处理,债务人要向债权人作出偿债计划。三是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出台政策,以配置优良资产资源或同等条件优先等方式扶持发展壮大县国有公司,做大做强国有公司。四是规范发展壮大信通担保公司,国有企业担保业务只能由信通担保公司办理,其他所有国有公司(转贷公司除外)不得对外发生担保业务。
最后,完善机制,创新国资监管模式。一是加强国有企业监管队伍建设,配强配齐国资监管人员,加大监管队伍培训力度,培养一批懂市场、懂经济、懂管理的国资管理专业人才,推动国资监管向专业化、精细化发展。二是转变国有资产监管方式,制定国有资产监管权责清单,凡未列入监管清单的事项,一律由企业依法自主决策,推进简政放权,管好资本,放活企业,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三是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严格执行国有资本收益上缴相关规定,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是完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健全国有企业内部监督机制,指导国有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全面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风险防控工作体系,突出防范投资、市场、财务、廉政等方面的风险,强化国有企业外部监督机制,完善出资人监督、监委巡视巡查、审计监督相结合的立体监督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