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日前,杭州市制定出台《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行为进一步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实施细则(试行)》,推动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
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行为
今年以来,杭州相继在全市深化作风建设暨综合考评大会、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等重要会议上,都提出关于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等相关要求,释放出政商交往亲不逾矩的强烈信号。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既是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防范化解廉政风险的必然要求,也是持续改善社会风气,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协助起草《实施细则》的杭州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说,该文件的出台,进一步厘清了政商交往边界,有助于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政商交往中既明晰界限、守住底线,又靠前服务、敢于担当。
《实施细则》共分为6章30条,包括行为限制、报告与回避、管理与监督、责任追究与激励保障等章节。比如,在行为限制中,明确规定了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从事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营利性活动,严禁领导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在规定期限内利用原任职务影响谋取私利,严禁配偶、子女等特定关系人违规从事可能影响领导干部公正执行公务的个人营利性活动或者社会交往行为等具体情形。
推动《实施细则》落地落实,需要形成管理和监督闭环。《实施细则》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建章立制完善考评制度,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持续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注意抓早抓小,深入开展“廉洁好家风”主题教育活动。特别是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好表率,加强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的监督。
“三张清单”厘清亲清政商交往行为准则
近年来,围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杭州市纪委市监委还配合市委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治理。比如去年开展的关于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有关亲清政商关系突出问题整改专项治理,聚焦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事项自查自纠、违规借贷专项治理“回头看”以及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三个方面,覆盖了全体在职以及近三年以来退休、离职的领导干部。
在《实施细则》一并出台的,还有亲清政商交往“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倡导清单”等三张清单。“通过列清单、定标杆的形式,厘清领导干部在与非公有制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交往的行为准则,让领导干部有‘为’更有‘度’,同时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发出倡议,自觉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推动构建风清气正、和谐高效的亲清政商关系。”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往不少干部反映,在政商交往方面厘不清行为界线,
担心触碰纪律“红线”,“正面清单”明确了“安全区”,进一步提升了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信心。
据介绍,“正面清单”具体细化为10个“坚持”,主要体现在认真贯彻落实涉企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数字化改革、加强行业党建引领、强化政商良性互动、加强和创新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兑现政府承诺事项、办理涉企案件、服务推动行业发展等方面引导领导干部敢于担当作为。相比较“正面清单”而言,“负面清单”则是为领导干部划定政商交往红线,树立底线思维,通过10个“不得”明确领导干部在经商办企业、投资理财、兼职、民间借贷、行使职权、接受宴请、规范特定关系人等方面的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倡导清单”中10个“争当”,则是面向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鼓励其建言献策、反映实情,发挥“主人翁”精神,主动参与到重大决策部署实施中来,实现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亚运攻坚、共富示范’主题年,以更加优良作风立足监督本职,纵深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为筹办亚运会、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建设提供坚实纪律保障。”杭州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 郑莉娜 通讯员 蒋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