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轻企业因疫情受到的影响,日前,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负纾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共5个方面27条政策,预计可减轻企业负担2000亿元。
具体来看,在加大国家减税政策落实力度方面,推出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等8条政策。比如,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另外,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加大用工稳岗支持力度方面,推出实施降费率和缓缴失业保险费、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实施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落实好留工培训补助4条政策。其中,实施降费率和缓缴失业保险费政策中提出,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企业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费,期限不超过1年。
另外,我省还从加大房租减免、加大企业防疫支出补助、引导互联网平台降低商户服务费、加强重点物资运输保障4个方面来加大防疫支持力度。其中,加大企业防疫支出补助政策中提出,鼓励各地对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一定补助,各地要对列入监管的工业、商场超市、专业市场、运输物流(含高速公路服务区)、生活服务(含养老机构)等重点企业给予支持。
在加大融资服务力度方面,推出提升普惠小微金融服务水平、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能力、加大汇率避险支持力度、加大应急周转资金支持4条政策。鼓励各地联合金融机构设立企业应急周转资金,对生产经营正常、贷款即将到期但足额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临时应急周转支持。
为加大稳企支持力度,我省推出7条相关政策,如加快涉企专项资金兑付速度、阶段性降低客车通行费、继续对小微企业用电实施阶段性优惠、推动出口信用保险持续扩面降费等。其中,阶段性降低客车通行费中提出省属及市、县(市、区)属国有全资和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对安装并使用我省发行的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载装置的三类、四类客车通行费实施八五折优惠(不再叠加ETC九五折基本优惠)。
(记者 许成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