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28日出台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新举措,旨在解决民营经济发展的痛点、难点和堵点,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据了解,2016年,重庆民营经济增加值占该市GDP的49.9%、企业纳税占64.8%,民营经济解决了当地90%的城镇就业,对重庆市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59.2%。重庆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民营经济在产业结构、权益保护、发展环境等方面,还不同程度地面临一些问题,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
重庆市公安局此次出台的30条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举措,涉及与民营企业发展密切的交通、消防、治安、经侦、出入境等领域。在创新服务方式方面有7条措施,包括重庆市公安局将组建消防技术服务团队,对民营企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管理和灭火救援基础工作等提供“点对点”的技术咨询服务等。
在优化行政管理方面有10条措施,包括重庆市公安局将下放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许可的审批权限至区县公安机关,方便企业就近办理等。
在严打违法犯罪方面有6条措施,包括重庆市公安局将严厉打击针对企业负责人的故意伤害、绑架、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以及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黑恶势力、地方宗族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等。
在规范执法行为方面有4条措施,包括警方将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不正当经济活动与经济犯罪、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界限,准确适用法律,妥善化解处理因债务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依法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严格依法办案,审慎使用拘留、逮捕、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侦查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等。
在强化保障监督方面有3条措施,包括警方将对民营企业投诉反映执法办案和管理服务方面的突出问题,5个工作日内回复办理情况并限期整改;对涉嫌违法违纪的公安民警,先行停止执行职务,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等。
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邓恢林在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重庆全市公安机关将做到服务好不干扰,帮好忙不添乱,多设路标不设路障,切实做到说了算、定了干、马上办,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将严肃追究责任。